“作为属地街道,一定要以群众反映问题为导向,牵好头,督促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全力配合,形成联动落实整改。”
在黄花岗街的座谈会上,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组工作人员,对街道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案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 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早在今年7月,便将监督的着眼点放在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上,及早谋划部署监督工作。为了切实增强相关责任单位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区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实地检查、要求街纪工委介入等措施,督促街道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同时组成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重点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的案件,以及全区128件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做到件件有落实,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突出重点,做实监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7日进驻广东,区纪委监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组和省、市、区的要求上来,迅速印发《越秀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专项监督方案》,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党风、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街纪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组,对群众反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以及中央督察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追责问责问题线索及时核实、查处、反馈,切实对全区各责任单位落实配合保障、协调联络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安排专人与综合协调组、案件办理组对接,及时掌握交办案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监督工作台账,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地暗访、走访群众、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交办件办理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上下衔接顺畅,交办的案件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截至9月2日,已对4宗交办案件进行实地检查。
健全机制,严肃追责。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健全环保督察问责机制,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及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涉事人员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以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