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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办指南:六类受理、三类不受理
来源 : 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 2021-04-19 17:09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类不受理”,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


  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六类信访举报包括: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越秀区纪检监察机关鼓励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为畅通渠道,越秀区纪委监委现已开通以下五种信访举报方式:1.网络举报:登录越秀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yuexiu.gov.cn/jjjc/index.html,点击“12388举报”图标,按照提示进行举报;2.电话举报:拨打12388进行举报;3.来信举报: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形式邮寄,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纪委信访室,邮编510030;4.来访举报: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来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6号(来访时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5.微信举报:关注“廉洁越秀”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互动”进入“信访举报”专区。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越秀区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并根据被检举人、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进行办理。同时,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要求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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