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风范
敢爱敢恨敢坚持的80后
来源 : 本网      发布时间 : 2012-02-07 00:00
  刚刚经历一场乳腺癌切除手术、正在做放化治疗的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未检科助理检察员张思慧,并没有表现出精神痛苦和思想压力,呈现给同事的依然是乐观向上。 
  为了表彰她的工作业绩和乐观精神,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作出了《关于向张思慧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向张思慧学习,并推荐她参评天津市优秀青年卫士。 
  “这点困难我能克服” 
  1982年1月,张思慧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2004年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法学系,同年9月,她怀着当一名检察官的梦想,踏进了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的大门。 
  刚到检察院,她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宝塔尖儿”,需要过硬的业务和丰富的知识才能胜任。为了早日适应,她把学习当做第一需要。2006年,张思慧开始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此时她的女儿只有几个月大,丈夫在外地打工。她白天忙着办案,晚上回到家里还要照顾孩子、做家务,看书学习时间往往要到晚上10点以后。有时孩子哭着要吃奶,她就边喂奶边看书。看着她劳累的样子,母亲说,“等孩子大些再说吧,别累出病来。”她说,“案件不等人,这点困难我能克服。”最终,她以414分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除了认真学习书本上的业务知识外,张思慧更加注重在办案中提高。每当遇到较复杂的案件时,她都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及时将办案心得总结下来。由于她虚心好学,善于思考,业务水平提高很快,没过两年便成为科里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每年办案数在科里都名列前茅。
  2011年5月,张思慧通过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被聘为三级主诉检察官,成为该院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 
  “我非常痛恨犯罪,但我只尊重事实和法律” 
  在办案中如何体现公正?张思慧认为,要体现公正,就要严格尊重犯罪事实和法律。为此,她在办案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在坚持严惩犯罪的同时,张思慧坚持公正执法,对于存疑的犯罪事实,她坚决不认,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2010年12月,宝坻区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马某等8人涉嫌盗窃,武某等3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在审查起诉中,张思慧发现,此案部分证据间存在矛盾,致使3笔盗窃数额无法认定。为确保公正执法,她先后多次与公安人员一起深入到河北廊坊、黄骅,天津武清等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经过两次联合补充侦查,这3笔盗窃数额因证据间的矛盾仍得不到合理排除。为此,张思慧在起诉书中没有认定这3项证据有疑问的事实。庭审结束后,法官及3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对张思慧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很高评价。张思慧说:“我非常痛恨犯罪,但办案时我只尊重事实和法律。”
  7年来,张思慧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她先后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 
  “选择怎样的活法,我能做主” 
  正当张思慧人生走向成熟,事业大有可为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2010年8月,张思慧发现自己的乳房中有肿块,尽管丈夫多次催她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但由于科里年轻干警正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案多人少,工作紧张,她只悄悄地服用了一些口服药。到了年底,痛感越来越强,她再去医院检查时,医生要求她立即休息,到专科医院做深入检查。此时,考虑到科里受理的案件正值高峰,自己一旦休假就将影响科里的总体工作进程,因此,她便将做进一步检查的事一拖再拖。直到2011年5月底,胳膊出现肿痛,已影响到打字录卷了,她才在领导的催促下,住进了医院。 
  经医院检查,是乳腺癌!这一结果足以击垮任何一个年轻人。但是坚强的张思慧却没掉一滴眼泪。手术前,她最关心的是“以后我还能不能使用电脑?”理由很简单:“出院后,我还要工作。” 
  手术后不到两个月,张思慧就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由于化疗,张思慧的身体经常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情况,胳膊也出现了疼痛和水肿。为不影响办案,她强忍着病痛的折磨,以饱满的热情坚持自己打字,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坚持自己外出取证。在她出院后近三个月里,她共承办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14件28人,高出同期科里人均办案数量,并整理归档案卷80余册。 
  2011年9月初,张思慧承接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穆某等10人涉嫌妨害公务案。在补充证据期间,她加班加点工作20多个小时,看到张思慧如此拼命地工作,同事都心疼地对她说:“你病成这样还在玩命,图的是啥?” 
  张思慧回答:“生命的长短由不得自己,但选择怎样的活法,我能做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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