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2024年1月行政处罚情况
来源 : 本网
发布时间 : 2024-02-05 09:30
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日期 | 案件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书全文 |
1 | 广州互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26日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和《广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第15.37.3.2项的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 | 穗环(越)法罚〔2024〕1号 |
2 | 广州越秀区伊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26日 | 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7.15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零伍元(¥205元);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穗环(越)法罚〔202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