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环保专栏>通知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 : 2022-04-14 15:03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及原所属单位越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1.核酸检测机构可按时上门提供我单位工作人员(约70人)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验服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核酸检测机构需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生物安全防护、生物样本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3.核酸检测机构采购使用的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盒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核酸检测机构需按照约定的时间自备车辆及人员上门提供核酸检测采样服务;采样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按需及时出具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数据需在12个小时内体现在粤康码(穗康码)上。

三、本公告期限自: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1日止

四、供货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经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经省级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备案、有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防护装备储备;

5.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核酸检测资质。

6.上门检验人员需要具备:取得市级及以上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证书、取得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书、经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培训;

7.具备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的能力;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格要求)的有关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响应文件格式表:见附件1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具备供货商资格的投标人于公告期内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yxqsthjfj@gz.gov.cn。纸质版的可以通过快递送达或面交,2022年4月21日截止(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七、联系事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4

邮箱:yxqsthjfj@gz.gov.cn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     元     

报价时间:

项目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10人/管

含试剂、采样、检测等全流程所有费用

70

上门服务

采样人员上门服务费

(采样100人内)

1

其他

(按实际说明)

1

合计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