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完成越秀辖区内街道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对象
本次购买服务对象为熟悉环保业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购买服务内容
根据《广州市2019年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点》(穗工信函〔2019〕318号)的要求,协助我局按《广州市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验收办法》(穗工信函〔2019〕1030号)要求开展辖区内街道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验收工作,完成9个街道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验收任务,形成完整齐备的验收结果材料。
三、本公告期限
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
四、报名条件
(一)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有相关或类似服务经验。
(三)指派工作人员应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资格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将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报名: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成功案例材料;
(四)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综合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20-81075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