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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关于招聘 编外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 : 2019-11-06 17:33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岗位类型

报名条件

编外辅助人员

1

不限

后勤服务类

(司勤)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C1驾驶证或以上,3年及以上车辆驾驶经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至11月25日(星期一),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签名),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并打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考试。   

三、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交流等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根据考试、体检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监察科申请复核。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按照越秀区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事项

招聘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7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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