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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环保局关于购买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法律服务的公告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 : 2019-04-10 17:42

广州市越秀区环保局关于购买行政处罚

案件第三方法律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越秀区环保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所律师事务所购买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对象

     本次购买服务对象为熟悉行政法和环境行政处罚业务、实践经验丰富、服务优质的律师事务所,具体权利义务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购买服务内容

   (一)对我局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疑难执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疑难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
   (二)对我局已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程序及收集的证据逐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对我局拟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事先告知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拟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事先告知书。
   (四)对我局在环境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辩意见、听证意见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对我局拟作出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协助准备我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会议材料,参加我局行政处罚领导小组会议并对会议讨论的有关议题提供法律意见。

    (七)参与我局行政执法和处罚相关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的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连续营业3年及以上。

(三)熟悉环境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熟悉环保执法、处罚、诉讼实务者,担任过环保部门法律顾问的事务所或律师优先。

    (四)指派1-2名具有较高的环境法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环境行政处罚实务工作经验的律师固定提供法律服务。

(五) 指派的律师能够提供常年驻点服务,确保每星期至少一次到我局实地提供法律服务。 

    (六)指派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或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从业经验。

    (七)指派律师应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查经验、应诉经验和实战技能。

      四、具体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8:3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5:30前。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快递或直接报送越秀区环保局监督科。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二层,邮编:510170,电话:020-81075061。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查及综合评议。越秀区环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特长等因素,确立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   

(四)正式聘用。通知最终确定的1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合同期为1年。

五、其他事项

购买服务期限内的法律服务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年均案件数量约为300宗)。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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