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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购买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告
来源 : 本网      发布时间 : 2025-03-14 15:07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购买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二、服务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购买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持服务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配合我分局组织开展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

1.编制2025年越秀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脚本;

2.组织专家总结点评;

3.配合组织开展实景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演练活动,并做好过程中的沟通协调;

4.协助组织召开应急演练内部复盘会,对应急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点评与讲解。

(二)配合我分局组织1次应急预案的宣贯与解读

本年内在越秀区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市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协助我分局组织1次向越秀区各有关单位的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贯与解读,参加人数约80人(初定、需由供应商提供会场),协助邀请相关专家,重点结合新修订的《广州市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宣贯与解读。

(三)协助我分局对越秀区内不少于10家已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质量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技术审核意见。对发现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质量问题提供技术帮扶,协助甲方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企业整改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相关企业完成问题整改。

四、项目成果

(一)2025年越秀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脚本;

(二)配合组织开展越秀分局2025年突发环境事件实景应急演练;

(三)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报告;

(四)组织应急演练内部复盘会议及相关材料;

(五)协助组织越秀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贯与解读;

(六)协助对越秀区内不少于10家已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质量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形成技术审核意见。对发现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质量问题提供技术帮扶,协助甲方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企业整改情况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直至相关企业完成问题整改。

(七)项目实施成果资料汇编(含项目实施的相关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

五、项目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柒仟柒佰元整(¥977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

六、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技术服务能力或服务经验;

(三)有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经验。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工作方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环境应急演练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提供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提供第三方典型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提供合理的报价单(根据项目要求,报价为总包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以上材料须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ssthjjyxfjzfsk@gz.gov.cn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首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邮编:510170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肖工,020-81304045。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报名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快递方式以寄出日期计)。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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