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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78121027XM/2023-0007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0-23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移动大喇叭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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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移动大喇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区基层应急能力,推进“十个有”建设工作,现拟采购一批移动大喇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采购一批移动大喇叭(要求平灾结合、户外防水、耐腐蚀耐老化、有备用电源或太阳能充电板,满电使用时间6小时以上、声音传输距离1公里以上),并按要求分别配送至我局指定的其他地方。

三、项目限额:25万元(含税),报名单位的竞标报价须小于此估算,否则视为废标。

四、报价人要求:

(一)报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六)报价人需有完善的质量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物资装备符合国家标准。

五、提交的资料:

报价单位报价时须提交的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

(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等。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其他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10月27日18时前。

(三)递交资料方式:将电子版资料通过邮箱发送至yxyjgljzhk@gz.gov.cn,并将纸质版资料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一楼应急指挥协调科。

(四)公告期间,有意参选的单位,可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五)我局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并将通知通过遴选的单位,通过遴选的单位请将每种装备的样品各1份交换至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一楼应急指挥协调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838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