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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78121027XM/2023-0006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0-07
名称: 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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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我局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XX集团有限公司XX加油站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案

【基本案情】2023 年4月27日,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XX集团有限公司XX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问题。

【处理结果】越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处人民币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XXX气(广东)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未按时向发证机关申报案

【基本案情】2023年6月30日,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XXX气(广东)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未按时向发证机关申报)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XXX气(广东)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未按时向发证机关申报),违反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自由裁量有关标准,决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