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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340112746P/2024-0020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10-30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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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印章管理、值班安排等工作。牵头组织信访、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制定重大调研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委员咨询工作。组织有关年鉴、史志、大事记等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协助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收费行为。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审批服务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执法责任制,承担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承担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及本系统普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职业健康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政策、标准,办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并接受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宣教科(区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舆情监测与舆论引导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规划信息科。承担健康越秀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拟订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

(六)爱国卫生管理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协调和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医疗机构厕所革命等工作。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医政中医科。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社会急救医疗网络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医院感染控制管理、临床实验室管理、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医药业务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发掘、整理和继承祖国医学遗产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继续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负责医疗机构校验和美容主诊医师等医疗技术备案工作,执业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社区卫生与老龄健康科。拟订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社区卫生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推进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医联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同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统筹指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队伍建设、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和出国(境)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认定及聘任等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民营医疗行业党委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