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我局将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即入围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176、178号湖景华厦10楼1009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1)
(二)《考生承诺书》(附件2)
(三)《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上打印)
(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五)学历及学位材料:
1.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资格复审阶段,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招聘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2.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及鉴定证明、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证书、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书等。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作年限计算以规培单位签订的规培协议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的证明材料(需明确具体级别及该级别获得时间)。
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确认个人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五)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
五、其他事项
(一)如对本公告或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3337137。
(二)如发现本次公开招聘存在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的,可联系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0-83199955。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资格复审资料目录.doc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