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越秀区文化馆申报的慕课《径寸之木 广州榄雕》被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立项为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为推进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建设,创建表现形式丰富、传播力强、具有实用性的数字文化资源,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慕课制作单位,共同参与课程制作与运营,并发布本公告。
二、基本情况
1.制作周期:2024年7月至12月
2.成果形式:慕课总时长不少于380分钟,含8门课,每门课不少于6个章节,教学素材含课程视频、教学大纲,视频质量为高清。
三、项目内容与需求
1.慕课资源拍摄制作:慕课制作主要是根据越秀区文化馆具体需求情况,经过文化调研和制作评估,选择需要制作成慕课的文化资源,对其进行研究、分析、分解,与授课老师进行沟通交流,确定慕课制作主题、内容分类、具体章节、呈现方式、课程时长等内容。课程设计方案包含教学知识点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等慕课要素以及在线答疑解惑。慕课成片包括片头、片尾、正片、字幕等,视频全程配有字幕。委托费用包括课酬、文案策划费、文字撰稿费、文字编审费、前期素材拍摄费、后期成片制作费、资源素材版权费、专家咨询费、调研费等,以及其它制作所必须的场地费、采访人员劳务费等。
2.慕课平台播放:保障慕课稳定访问,慕课平台具备课程展示、课程学习、课程管理及后台管理功能。其中课程展示应包含课程封面、课程内容概述、老师介绍、目录、评价等。
3.慕课推广:本次摄制项目包含宣传推广内容,包括及时对《径寸之木 广州榄雕》课程在慕课平台展播;慕课资源建设完毕需要对接越秀文体旅游微信公众号并进行宣传;根据馆方慕课活动及培训宣传需要,完成慕课宣传海报设计制作,协助馆方开展推广活动。
四、项目预算
以上委托合作全部投入预算,不得超过20万元。
五、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制作单位了解文化馆数字化资源建设,有慕课拍摄制作、建设慕课平台经验的优先(需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
3.报价书;
4.项目实施方案(需对项目内容与需求进行响应)。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一式四份提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1.资格审查。参选报名期限届满后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综合评审环节;
2.综合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审会议审定。
八、公示及签约
征集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择期与入围单位签定委托合作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届时由合作双方商议确定。
九、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1.参选报名资料递交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
2.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馆6楼610
3.联系人:谭小姐
4.联系电话:020—87670756,020—87670751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馆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