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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6598B/2024-0010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2-24
名称: 越秀区发布2024年上半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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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发布2024年上半年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12-24  浏览次数:-

  2024年,按照文旅部和文旅厅安排部署,广州市越秀区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旅游者树立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意识,警示旅游从业者合法诚信经营,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梳理了2024年度上半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分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概要:2023年12月,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广州某旅游有限公司对外发布旅游线路招徕宣传广告,经依法调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2023年12月初开始开展旅行社业务,招徕到2人报名参加,截至调查终结之日,2人未成团出行,因游客个人原因已退还全部团费,无招徕到其他游客,认定当事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3月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关键词:招徕 未成团 无违法所得

  案例二: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案情概要:2023年11月,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广州12345政务热线投诉,反映2023年11月2日有一名游客陈某在广州某国际商务旅行社组织的马来西亚仙本那6天5晚旅游返程去机场途中发生交通车祸事故死亡,游客陈某与该旅行社没有签订旅游合同。经查,该团14名游客是一名自称“某国旅”的沈某招徕后,交给广州某国际商务旅行社出团,该旅行社未与14名游客签定旅游合同。车祸事故发生后,该旅行社第一时间向广州和越秀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报告,当天下午积极做好死者家属从国内赴马来西亚的签证办理、机票预订和后续事宜。经了解,车祸事故原因是该团14名游客及1名领队乘坐的马来西亚地接社的旅游巴士被一辆小货车驶入反方向车道撞上造成旅游巴士侧翻。该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1月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63722元的行政处罚。“某国旅”沈某获利10400元,已移送其住所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案例关键词: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