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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66517/2020-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4-09
名称: 越秀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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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4-10  浏览次数:-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着力从聚焦依法治区上水平、行政执法重监督、刑罚执行防风险、法律服务惠民生等四个方面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一)切实履行统筹职责,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根据区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区司法局三定方案中依法治区工作职责内容,做好依法治区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从政法委转隶到区司法局各项工作。二是筹备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三是全力做好迎接2018年度法治广东、法治广州考评迎检工作。配合市做好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工作。收集整理各单位提交的台账资料,顺利完成市考评组对我区教育局、卫健局2018年行政执法卷宗的现场检查考评工作。四是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及重点工作督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察组,部署开展自查、督查,并向市汇报我区工作情况。五是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10月16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丘卫青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广州市越秀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六是牵头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及单项示范项目的创建申报工作,是全市唯一既申报综合项目又申报单项项目的城区。

        (二)规范行政执法,全力推进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合法性审查等管理工作。完成区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制审查意见10份。完成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配合省、市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完成省、市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近20份。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为政府重点项目和政府合同提供法律保障。对区内重点项目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研究,出具法制审查意见近100份。三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区共20个行政执法部门及18个街道办事处已在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96份,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处理,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代区政府办理应诉答辩案件10余件次,指导区各有关单位完成行政应诉答辩工作8件次,代理区政府出庭应诉5件。

        二、致力平台建设,深化最便捷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一)统筹窗口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201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统筹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事务,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公共法律服务站两级实体平台建设,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律师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纳入实体平台窗口服务,以梅花村街道公共法律工作站作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窗口标识、业务流程、场地标准等统一规范。做好“12348广东法网”网络平台建设,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每日报送《12348广东法网运行日报(实体平台)》,每月汇总并报送《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批评情况统计表》。

        (二)整合律师资源,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自治管理、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的作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2019年,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5224项,其中,接待咨询3665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件,参与调解纠纷272件,参与法治宣传1086次,法律援助3件,其它服务185件。一是协调全区222个社区居委会与相应律师所及律师签订2019年度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并逐一备案。二是搭建平台,全面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兼任街道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促进社区法律顾问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大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加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力度。借助现代传媒手段,组织拍摄短片《队长》,宣传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团队亮点、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经济频道进行播报,央视新闻移动网、新华社、广州普法等纷纷报导宣传。四是落实“局领导督查-司法所检查-科室联系”三位一体的督导制度,开展检查考核。成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组,通过实地走访司法所和社区、检查档案、核对系统、社区评价等方式,完成全区2019年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并对考核合格的社区法律顾问发放专项补贴。五是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手”作用,维护社区稳定。突发事件、群体性案件,社区法律顾问随时到场,律师团队集体研究,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六是积极助力旧楼加装电梯。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引导帮助群众克服加装电梯的各种阻力,推动旧楼顺利加装电梯。

        (三)加强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强化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管。严格开展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成立律师年度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梳理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短板,制定实施《越秀区司法局2018年度律师事务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要求和标准,除审核律所纸质材料和网上考核外,对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2019年共审核180余家律师事务所,约3600余名律师,审核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数量均居全市前列。二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地检查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等18家律师事务所。三是积极做好律师投诉处理工作,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办理12345工单及省厅平台督办系统转来办件共8件,接到书面投诉9件,受理5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依法处理。四是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会同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律师协会越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在越秀区人民法院成立“越秀区律师调解工作室”。并筛选征集调解值班律师68名。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成功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之诉2宗。五是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业的合作交流对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走访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研讨“港澳学生实习合作机构”扩大规模。探索为港人在穗活动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拟通过走访香港工人联合会,联合市法援处研究探索成立港人法律服务专项基金等,为香港企业和居民在穗生活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与越秀区政协共同举办“广州市越秀区-澳门”律政界交流访问活动,通过走访澳门律师公会、特区政府初级法院民事庭等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就如何“抓住建设大湾区机遇,推进粤(越)港澳三地律师界交流合作”进行研究。六是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根据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筛选律师44名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同时组织全区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如华乐街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深入社区企业开展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白云街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在大麦电商举行《电子商务法》法律讲座;建设街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在中环广场物业公司举办《预付费服务纠纷处理实务》专题法律讲座等。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19年我局坚持立足预警疏导,联调联动,在全区形成了日常定期排查制度化、特殊时期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将大量的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19年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4039宗,调解成功4030宗,调解成功率达99.8%。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34宗,调处成功34宗,调处成功率为100%。一是抓基层管理和司法所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完成司法所机构、人员信息及工作情况的统计工作。抓品牌司法所创建工作,围绕“一区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以梅花村司法所为重点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建设的“品牌”“亮点”,梅花村司法所打造“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品牌,融合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顾问等平台,合力推进辖区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信息收到人民日报社、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等微信工作号刊发。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全区共设有2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有222个社区调委会,18个街道调委会,10个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的调委会,6个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体系。2019年1月指导广东民营企业商会成立行业性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人事管理以及其他服务和管理规定。专职队伍组建以来,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89件,成功66件,成功率达74.2%。四是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 5月21日组织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10余家单位举办了以“传承发展‘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宣传月法律咨询日”为主题的人民调解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5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大力推广宣传“羊城慧调解”微信小程序,让市民能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纠纷,节约调解成本。2019年我区共开展人民调解宣传19场次,参与群众达2000多人,在人民群众中营造出“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五是做好矛盾分析研判和案例选编工作。每月汇总分析研判本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六是围绕区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重点化解重大疑难纠纷。

        (五)健全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19年开展各类法治培训班、讲座272场,法律咨询活动113场,法律知识竞赛1次,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活动2场,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2416份。一是严格落实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印发《2019年越秀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准定位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全面部署推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筹备于11月开展越秀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在“2019年广东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启动仪式”举办之后,由区法宣办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区属各单位、街道普法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近100人旁听案件庭审。同时,组织全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进法治进校园,深入贯彻开展省“宪法教育大课堂”公开课暨“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顺利创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该教育基地被评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同时,牵头组织越秀区法治副校长换届聘任工作。5月30日,联合教育局举办了越秀区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讲座。四是推进法治进社区,结合重要时点,多形式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如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等活动,在辖内车站、商店等人流密集场所、部位,银行、学校等重点领域、行业开展扫黑除恶宣传;通过咨询活动、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禁毒、防火、防盗、防骗知识。2019年9月,会同区保密局合力推进“五法”同普主题巡展活动,在区文化馆设固定展区和各街道流动巡展,大力宣传《保密法》《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反间谍法》。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五是结合区情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依托广州市林则徐纪念园内建成了我区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于3月底起正式投入使用。

        (六)应援尽援,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力度。2019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01宗,其中民事826宗,刑事675宗。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1389人次;监督检查归档卷宗1479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291.13万元。一是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9年共为审判阶段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597人次,为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713人次,为批捕听证案件提供法律援助4宗。二是积极办理群体性案件,通过引导和帮助群体性案件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我区的和谐稳定。2019年共为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176人次,占民事案件受援人总数的21.1%。三是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案件,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对被欠薪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审查。并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承办。

        三、扎实推进社区刑罚和帮扶教育,夯实两类人员管控基础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矫正安帮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有效防止“两类”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78人,累计解除矫正1801人,年度监管社区矫正对象359人,目前在册177人,当年无重新犯罪。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839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达到了100%和100%,当年重新犯罪1人,重犯率0.12%。一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构建“1+1+N”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体系。以“社区矫正中心”为平台,以“多部门联动”为架构,司法所和专职社工、社会志愿者、社会心理评估机构协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2019年3月,依托司法社工项目打造了全国首个社区矫正园艺矫治项目——越秀阳光“花叙新生”园艺舍,针对社会融入困难、心理状态失衡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芬芳访谈、植物栽培与园艺操作等矫治引导工作,起到放松压力、缓解情绪、转移冲突、适应和融入社会的效果。截至2019年12月底,越秀区司法局共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测评416人次,心理健康教104人次,沙盘治疗42人次,园艺矫治223人次,心理危机干预14人次,个案矫治225人。强化帮扶帮教,打牢安置帮教维稳基础。开展春节、中秋、国庆节假日特困“两类”人员社会适应性帮扶,对辖内326名特困“两类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帮扶活动。加强规范区、街两级特殊人群过渡性矫正安置基地(安置点)建设,目前我区共建成安置基地2个,安置点19个,两级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安置152人。深化“新生驿站”帮扶项目,引入社会力量,解决“三无”人员在过渡性住房、体检、就业、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难题。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越秀区全面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编制全面依法治区第七个五年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七五”普法,组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和来穗人员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各时间节点,编发宣传资料,继续加强宪法、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我区法治文化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宪法宣传教育和“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全区社区100%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活动标准。

        二是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和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完善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阳光复议”,提高复议纠错率、庭审率,降低案件积压率,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加强对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落实败诉案件备案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介入政府事务力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管理。继续实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健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专案执行和重点人员监管机制。完善和发挥越秀区社区矫正中心效能。推进帮矫无缝衔接工作,深化社会帮教、监狱帮教。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社会化,定期开展特困人员“献爱心、送温暖”帮扶活动,深化“新生驿站”项目,完善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安置力度,规范区级过渡性矫正安置基地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配合做好“12348广东法网”网络平台建设,推进“一站式”法律服务办事大厅“全业务”覆盖。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一园区一法律顾问”“一专业市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及时依法处置律师投诉案件。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室。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拓展法律援助范围,落实应援尽援。推进刑事案件速裁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完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进法律援助律师驻点值班工作。

        五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以案定补工作。加强矛盾纠纷调解,重点排查化解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纠纷、专业市场减免租金、旧楼加装电梯、涉法涉诉、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领域纠纷。继续推进司法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结合“一所一品牌”建设,总结推广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经验做法。继续推进司法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