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龙(公民身份证号码:422423********5437):
您于2019年7月11日获得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58********1360),于2020年4月申请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的补贴金额为2600元。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04号)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应享受的失业保险技能补贴金额为2000元,您多领取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金额600元(陆佰元整)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
我中心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邮政EMS向您住址发出《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8号),2024年4月2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8号)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