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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64910/2024-0016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7
名称: 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送达公告(余振龙)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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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送达公告(余振龙)

发布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

余振龙(公民身份证号码:422423********5437):

您于2019年7月11日获得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58********1360),于2020年4月申请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的补贴金额为2600元。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04号)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应享受的失业保险技能补贴金额为2000元,您多领取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金额600元(陆佰元整)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

我中心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邮政EMS向您住址发出《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8号),2024年4月2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8号)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1.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