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64910/2025-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3-07
名称: 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送达公告(何源)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送达公告(何源)

发布日期:2025-03-07  浏览次数:-

何源(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04********285X):

第一当事人黎桂颜(身份证号码:440104********2822)于2022年9月死亡,您于2022年9月以黎桂颜继承人的身份为其申办死亡一次性待遇,由于系统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向其多支付2022年9月待遇的情形,不符合《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等规定。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其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4810.98元(肆仟捌佰壹拾元玖角捌分)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

我中心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邮政EMS向您住址发出《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4〕第165号),2025年1月20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4〕第165号).pdf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