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度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NJTL08):
我局查处你单位承接鹿湖医院附属酒店(横枝岗路66号)装修工程项目拖欠胡*军工资一案,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越人社行理字〔2024〕第28号)。
经调查,你单位有以下行为:承接鹿湖医院附属酒店(横枝岗路66号)装修工程项目中,拖欠胡*军(身份证号4202**********003X)工资5600元。
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协议书等证据材料证明。
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理:
责令你单位向胡*军支付工资5600元。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越秀区人民政府(受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3楼,电话:020-3763467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认定你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我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2楼209室
联系人:杨文勇、王建国 电话:020-83347709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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