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五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综治维稳、信访、修志、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普法、劳动工资、福利、医疗、人口计生、离退休人员服务、工青妇和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二)高新技术科(审批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创新、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区科技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领域,提出实施意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推荐申报和管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统筹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区重大技术攻关。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推动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作。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检查工作。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本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统计工作,建立科研信用体系。指导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和技术保密工作。协调对接科技咨询、专家库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协调黄花岗科技园(信息园)工作,指导园区合理布局、产业进园、提质发展、扩能增效。组织协调对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牵头组织开展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统筹全区科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普规划、计划,协调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协助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组织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三)工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工业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民用爆炸器材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项目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需备案的工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统筹管理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指导推进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牵头负责智能制造业发展。促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全区煤炭、电力、成品油供应。组织实施工业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政策措施,协调工业领域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工业领域区域贸易合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招商工作。做好培育工业领域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信息化发展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创新等专项项目计划。做好培育信息化领域大型骨干企业工作。促进信息化领域的生产服务业发展。拟订促进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创业创新。统筹推进信息化领域招商工作。监测分析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协调推进本区建设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属地通信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推动落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上级无电线主管部门开展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信息化领域区域经贸合作。指导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规下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推进拓宽我区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民营及中小企业。牵头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策信息、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我区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指导培育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建立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民营及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数字化转型。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