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83268376(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3号1111室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
邮 编:510030
附件:越秀区教育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越秀区教育局2020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设有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为8项,分别为:中外合作办学审核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章程及章程修订备案,其中“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章程及章程修订备案”为2020年度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后的新增事项。我局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发布事项共计19个子项,拆分为33个业务办理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513件,其中受理513件,不受理0件;行政许可办结513件,其中审批同意513件、审批不同意0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权力下放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无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无自行制定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按照省市区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着力优化审批的业务流程和方式,压减办事时限,规范办事材料和表单,有效提升服务效能,19个行政许可事项100%可网上办理,平均法定办结时限46.3天,承诺办结时限办结时限压缩率达到89%,其中13个事项承诺1日办结。2020年度行政许可业务100%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公开公示情况。为便于群众业务咨询和办理、接受群众监督,我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网教育专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依据、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事窗口、咨询监督、法律救济等信息。除依法不宜公开信息以外,行政许可结果100%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部门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一是依法规范做好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实施对窗口服务、网上综合受理平台审批服务的监督,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接受社会和办事企业、群众监督。2020年,我局未出现因行政审批被投诉或被通报情况。二是加强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法治广州考核工作要求,定期组织机关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和抽查,对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监管要求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工作,区辖161所民办教育学校纳入2019年度检查范围,其中实地抽检18所,抽检率11.2%。持续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及时调整公布“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加强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2020年共组织局际联合专项治理行动4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92间,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约谈校外培训机构7间。
(四)实施效果情况。我局积极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做到依法依规审批、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了区域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达到设立行政许可预期目标。我局以规范、高效、便民为目标,着力解决行政审批环节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常办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认可。
(五)创新方式情况。我局对标“数字政府”建设目标,不断补充和优化网上办理、微信端办理、预约办理、快递送达等业务办理方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2020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取消现场核验资料环节,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配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将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等三个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事项纳入越秀区“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清单,努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在完成2019年广东省政务服务标准化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梳理办事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信息规范,细化和公开办事指南,完善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网、办事窗口的办事指引。动态管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证明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保留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17项并依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全流程网办趋势下,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设定、审批系统功能建设方面还不能满足部门个性化业务的需求,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调整和平台建设完善度相对滞后,还不能完全满足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例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等事项,在事项拆分和办理材料上与市区办理要求不一致,导致区级职能部门在推进该类事项标准化办理和全流程网办上存在较大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办事行为,不断探索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办资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以适应行政审批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