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我街应急办査处的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基本案情】2024年1月12日,我街应急办执法人员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某号某大厦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有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我街应急办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调查认定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900元(贰仟玖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