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党政领导班子紧密团结、开拓创新、敢于作为,带领全局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大力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为城区居民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今年,我局多项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和明显成效。成立越秀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年初我局确定11项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大气、水、噪声和医疗废物等污染综合防治,广州市委办公厅《每天快报》以《越秀区做好“四篇文章”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为题介绍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月19日,我区召开了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6月5日,召开越秀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区政府王焕清区长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下达了《2014年越秀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深入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基本消除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无燃煤区”创建开展了现场验收检查。以“大区域”模式开展第二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创建,实现对创建区域近250间餐饮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武汉市、济南市和金华市等城市的环保、城管部门到我局参观学习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和油烟治理经验,中国环境报以《管住饭店难不难?——广州越秀推进餐饮业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题对我区餐饮业标准化管理进行了报道。圆满完成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2个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选送我区中小学生环保绘画作品参加国家环保部宣教中心举办的 “我们的环保行为——2014金鹰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绘画大赛”,获得特等奖等14个奖项。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领导机制,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和多方协调,今年4月,我区成立了“越秀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府办主任和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全区24个职能部门以及18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牵头统筹全区环保工作,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第一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多次环保专项工作协调会议,制定并印发了《越秀区2014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计划》、《越秀区2014年度实施南粤水更清工作计划》和《越秀区2014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等涵盖气、水、声环境污染整治的10个工作计划和方案,发出各项环保工作相关协调文件39份,牵头统筹部署2014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的分解和实施,定期跟进和督办任务落实情况,有效推动全区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实际,牵头制定了《越秀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和《越秀区2014年度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越秀“天更蓝”。
1. 深化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坚决消灭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创新“四三一”模式,实施“即查即改、月检通报、专项整改、评优争先”四项机制,对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问题发现一宗、解决一宗,基本实现“三个没有”和“一个引导”目标(全区没有锅炉、窑炉和大灶使用高污染燃料;全区没有企业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全区没有街头摊贩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引导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等清洁能源)。
在巩固创建成果阶段,我局每周组织2次专项巡查,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加密巡查,并落实高污染燃料整治情况周报和月报制度,对发现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立即要求其整改。目前,我局已完成对恢复燃煤的登峰街登峰阳光餐厅、矿泉街广平桂林米粉店等餐饮店的整改,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对多次屡教不改坚持燃煤的登峰大众小食店没收其所有燃煤炉具和煤,依法取缔我区最后一家隐藏小巷的售煤店,对街头摊贩燃煤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紧密督促中国大酒店于今年底完成我区最后一台燃重油备用锅炉燃气改造工程,同时对改用清洁能源的低保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6月5日,我局组织18条街道开展“无燃煤街”创建验收工作。9月25日,组织11家省市媒体召开“无燃煤区”创建成果新闻通气会。11月26日,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无燃煤区”创建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市环保局章威副局长高度肯定越秀区创建工作,认为越秀区自行率先组织了“无燃煤街”预验收等越秀特色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2. 实施“越秀版”餐饮业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升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水平。
一是完成第一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创建验收。创建工作受到市环保局领导的高度肯定,认为我区敢于先行先试,实现了餐饮业环保监管体系、环保审批制度、电子化监管、为民服务、精细管理“五个新突破”。
二是全面推进第二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创建。今年,我局以“大区域”模式继续推进第二批“规范区”和“引导区”创建,对北京街、黄花岗街全街辖区以及登峰街“横枝岗路西南段”区域近250间餐饮单位进行综合整治。专门制定《2014年越秀区创建第二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工作方案》和《2014年越秀区第二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引导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分工、创建步骤等具体内容。按照工作方案,我局组织了7个摸查小组,共出动420人次,对创建区域内所有餐饮单位进行地毯式的摸查,将其中存在问题的83间餐饮单位情况汇总成“问题清单”,主要问题有违反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和无证照经营等,根据“问题清单”分别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或征收超标排污费等措施,确保每间企业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要求。4月21日,我区召开了2014年越秀区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工作会议。中国环境报以《管住饭店难不难?——广州越秀推进餐饮业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题对我区餐饮业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行了报道。
三是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营电子督察系统”。该系统能够在线实时监察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运营维护的质量、周期和频次等信息,一方面督促餐饮单位自觉维护保养油烟净化器,另一方面监管运营单位提升运营维护质量,实现对餐饮单位和运营单位的“双监管”。目前,该系统正在我区麦当劳、肯德基、都城快餐等集团式企业,以及五家有资质的环保运营公司运营维护的餐饮单位中率先推广,并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四是实施餐饮项目预审批机制,应用“餐饮业三维辅助审批和自助查询系统”。我局在城中村“引导区”餐饮业聚集区域通过编制“区域环评”、部门联合勘点、集体会商实施餐饮项目预审批机制,以“红蓝绿”清单形式确定每个选址的最高允许经营餐饮类别,研发并应用“越秀区餐饮业三维辅助审批和自助查询系统”,让投资者可以在网上自助查询有关选址所能开办的餐饮项目类型和限制条件,提高环保审批效率。
五是开展强化排污企业“应管必管”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对650家市环保局下放企业以及辖区内应管必管餐饮企业的经营状况、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对信息化综合平台内原有企业信息进行更新,建立餐饮业环境监管电子数据库,确保我区对所有餐饮排污企业实施日常监管不遗漏。
3.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监管。全面排查辖区内扬尘污染源,结合排污申报登记,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台账,将台账内建筑工地纳入扬尘污染排放重点巡查对象,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和装修工地扬尘污染排放监管。今年,我局共出动180人次对90个次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征收建筑施工工地排污费98.43万元。
二是开展多次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行动。根据市环保局的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建设和水务局、区城管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出动36人次对我区辖内11个重点施工工地开展秋冬季节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洒水降尘、围蔽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我局联合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珠光街道办事处出动10人次组织开展越秀区建筑施工工地环保管理联合执法行动,对珠光街辖内的2个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联合区安委会、区建设和水务局出动12人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对我区5个在建工地的扬尘、噪声控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4.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一是完成大气重点监管污染源综合治理。我局已完成广州市快美印务有限公司废气收集治理系统升级改造的验收工作,并建立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工程。
二是开展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清查工作。根据市环保局有关要求,我局对辖内汽修(喷漆)、印刷、洗衣(干衣)、制鞋等4个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53间企业进行全面摸查,做好企业信息核定和更新工作,全面完善我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
三是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分别在上下半年对全区范围内的10间加油站开展2次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规范使用,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规范,建立油气排放监管长效机制。经检查,辖内10间加油站均按照要求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油品装卸操作规范,油气回收监测均达标。
5. 制定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为有效预防并积极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事件,我局制定并完善了《越秀区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同时针对秋冬季节环境空气污染高发期的实际专门制定《秋冬季节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更新越秀区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名单,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对准备。1月7日,我局在接到市环保局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派出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加油站、大型餐饮业户和建筑工地等污染源进行巡查,严格落实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各项强制性应急响应措施,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同时,在我局微博和网站上转载有关启动应急响应的信息,加强对敏感人群的宣传。市环保局吴建荣副局长带队到我区督查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时,对我区迅速采取行动、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落实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提升水环境质量。
1. 开展河涌污染源排查行动,杜绝违法排污行为。
我局制定了《越秀区环保局整治水环境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重点对我区东濠涌、新河浦涌、沙河涌(越秀段)3条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分类排查,已排查东濠涌周边范围内排污单位23间、新河浦涌周边范围内排污单位7间、沙河涌(越秀段)周边范围内排污单位25间,所查单位的污水均经过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道,未发现直排河涌行为。我局对河涌周边污染源加密巡查,并按照 “分类排查、执法清理、督察落实” 实施三个阶段的整治行动,严禁污水直排河涌行为。
2. 完成“一涌一册”建档,实施常态化监管。
按照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纳入我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51条河涌“一涌一册”常态化管理工作》(穗环【2014】94号)的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区建设和水务局对辖内东濠涌及周边31间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河涌基本情况、水质监测情况,排污口、污染源情况,排污监管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完成“一涌一册”基本信息建档工作,为河涌综合整治提供客观依据,实现东濠涌及其周边污染源常态化监管。
3. 科学开展水质监测,全面掌握湖涌水质状况。
根据市环保局要求,我局每月开展“河涌水质信息发布监测”和“南粤水更清整治河涌水质常规监测”,每月编制水质监测情况通报,不断完善河涌监测信息发布部门联动及舆情应对机制。每季度对东山湖、流花湖和麓湖3个人工湖开展常规性监测。同时,坚持对“一湖两涌”水系进行加密监测,积极研究影响我区环境水体水质的重要规律。今年5月,我局向上级环保部门提交了《关于越秀区未达标河涌水质变化状况及污染成因分析的报告》,6月份完成了《越秀区主要河涌水质监测信息发布分析报告(2013.5~2014.4)》,11月在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质量分析会中重点汇报了我区的水环境质量情况,全面分析我区河涌水质变化趋势和成因,提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建议。2014年,我区三湖三涌水质与2013年相比有所好转,其中,根据河涌水质信息发布监测数据,东濠涌6-12月连续7个月持续稳定达标,全年共9个月达标。
(四)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全方位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1. 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分解细化监管任务。
我局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并实施《越秀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片-街”三级网络模式对我区辖内所有排污企业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定《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书》,涵盖环境执法、排污收费、信访、环境应急和队伍建设五个主题的工作,并将主题工作分类细化为110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明确监管对象、人员分工、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依据等,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环境监察任务、有效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率提供指引,得到了市环保执法监察支队的充分肯定,并由我局在环境监察大队长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2. 优化环保审批服务,把好环保监管源头关。
一是环保审批项目正式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3月3日起,我局已有的19个环保审批、备案事项(6项行政许可、1项非许可、12项备案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办理,并纳入省、市、区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2014年,我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办事人员1566人次,受理案件593宗。
二是积极配合越秀区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创新工作。根据《越秀区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竣工验收阶段)》和《越秀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并联审批试运行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完成并联审批服务流程梳理工作,明确法定时限、承诺期限、提供材料等要求,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提供咨询、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创新方式对越秀区建设工程项目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开展试运行工作,目前已对10个企业按照新流程办理联合审批,对173个企业按照原有餐饮服务业联合审批流程办理。
三是编制环保负面清单。结合商事登记改革,我局完成环保负面清单编制并印发《广州市越秀区负面清单——环境保护类(第一批、第二批)》,明确各有关区域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
四是积极服务市、区重点项目。我局对今年推进的“仰忠变电站项目”、“锦汉变电站项目”等市、区重点项目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对拟选址的位置提出环保专业意见,并组织有关街道的维稳人员现场了解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状况,为变电站项目开展环评公众参与做好准备。
2014年,我局共受理企业申报项目743个,办理选址意见项目238个,因选址不当否决项目26个,新改扩建企业环评批复164宗,验收批复318宗(其中企业变更名称批复156宗,新改扩建企业验收批复162宗)。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27223万元,环保投资约2575万元。办理市、区重点“绿色通道”建设项目23宗。
3. 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以严厉、规范的行政手段强化环境监管。全面规范立案审批、现场监察、调查询问等执法行为,做到违法事实清晰,法律依据准确,处罚额度适当。通过实施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信访处理等多种环境监管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特别是餐饮企业污染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标排污等违法企业进行查处,合理运用行政处罚、限期整改以及发出整改意见书等不同方式对违法程度不同的企业进行处理和警示教育,做到宽严适当。
2014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44人次,检查企业2024间次,组织开展夜间执法巡查33次;共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9份,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445份;依法对300个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宗,行政复议案件3宗(均维持我局所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案件2宗(均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处罚标的金额为263.5万元,入库额为236.77万元。
4. 做好年度排污申报登记,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年度排污申报,促进排污费征收落实。我局通过提前部署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实施排污单位监测全覆盖、严格核查企业排污状况、加强对建筑工地排污费征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2014年,我区完成排污申报登记企业为1681间,通过排污申报核定,共征收超标排污费116.22万元(其中,对噪声排放超标的排污企业共征收排污费17.79万元,对建筑施工工地共征收排污费98.43万元)。
二是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我局制定《越秀区实施广州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新、改、扩建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目前,我局已全面完成大、中、小型餐饮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895间排污单位纳入日常监管,其中,餐饮单位1651家,建筑施工单位48家,企事业单位(除餐饮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之外的其他所有排污单位)196家,确保纳入监管的排污企业100%持证排污。
5. 加强噪声污染整治,维护良好声环境。
一是开展考场控噪行动。今年高考期间,我局专门制定考场定点检查和巡查行动方案,对辖内所有定点考场周边环境噪声进行摸清核实和声环境监测评价,出动90人次组成流动巡查组在各考场和周边巡查,及时处理2宗噪声污染投诉案件,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应考环境。
二是有效处理环境噪声污染投诉。2014年,我局共处理各类噪声污染投诉388宗,同比下降7宗,督促企业加强对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设备进行降噪治理。
6. 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执法检查。我局出动198人次,对99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暂时储存场所的设置、危险废物转移协议的签订、医疗废物台账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是对辖内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摸查,汇总企业防控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信息。出动20人次,对辖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广深铁路机务段、车辆段以及汽车修理企业等8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主要检查危险废物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等情况。出动10人次,对4间存在废机油存放场所危废标识不规范、废机油桶、废机油未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等问题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出《现场检查整改意见书》,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废机油产生、贮存、转移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和餐饮垃圾管理工作。我局向全区餐饮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和餐饮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并分别建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饮垃圾管理台账,做好有关记录。我局将餐饮垃圾源头管理纳入日常执法巡查内容,对各餐饮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餐饮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去向能够溯源并得到规范处置。
四是规范废旧铅蓄电池处置工作。我局向辖区内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越秀区废旧铅蓄电池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在2014年10月30日前委托有合法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处置,严禁将上述危险废物交由生产厂家或转移给无合法处置资质的单位。我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进行查处。
7. 强化辐射安全与防护。
我局共出动196人次,对98间核技术应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射线装置利用单位生产、销售、使用IV类以下(含IV类)放射源和III类射线装置的管理情况,如落实辐射安全责任、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和验收等情况。对10间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15间存在日常管理问题的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发出《现场检查整改意见书》。同时,按照市环保局要求,我局完成了对区属放射源管理单位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放射源电子标签巡查,并配合市环保局对15间核技术应用单位进行验收。
8. 强化环境信访调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及时办理信访投诉案件。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实现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网格化“五位一体”的环境信访格局,强化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信访案件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和难案的有效解决,及时防范环境投诉引发的社会维稳问题。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分层、分级管理原则,层层落实信访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理工作效率。2014年,我局共收到各类环境污染投诉929宗,同比下降4.13%。其中油烟废气类投诉493宗,噪声类投诉388宗,污水类投诉23宗,其他类25宗,已办结902宗,办结率为97%。
二是加强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工作。对大沙头三马路“方哥潮州美食坊”和“光头佬联圣”等餐厅超范围经营、王圣堂大街路段餐饮店铺污染扰民等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做好下访、约访、探访工作;及时查处市环保局转办的关于“中山二路53、55、57号新兴大厦1-5层餐厅扰民问题”环境监察督办案件,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工作,对涉嫌违法的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按规定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以严厉的执法手段督促违法企业立即停止污染扰民行为;依法查处“广州市越秀区杰记食品店”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配合区法院到该店进行强制执行,并联合街道办事处告知业主该处物业无法从事相关饮食经营,建议其考虑其他经营业态,避免污染扰民,目前该店已停止经营,我局顺利完成挂牌督办任务。
三是有力查处夜间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结合信访处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夜间巡查,及时解决群众对夜间污染项目的投诉,查处夜间污染问题。今年,我局共组织夜间巡查18次,出动360人次,对72间排污单位进行夜间执法,解决一批夜间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四是全力配合做好“民声热线”第九批上线直播节目准备工作。按照“热线为民、高效服务、统一部署、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我局专门制定《越秀区环保局“民声热线”上线直播节目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同时成立“民声热线”案件处理应急执法小组,保证有关负责领导和人员节目当天能立即接听热线电话,随时出发赴现场处理应急事项,确保上线节目中需要调处的案件得到有效处理。
9. 科学实施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管大局。
一是扎实开展常规环境监测任务,准确反映我区环境质量。我局按照《2014年广州市环境监测常规和指令性监测任务》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顺利完成今年常规指令性监测任务。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完成辖区内 11个测点的降尘、碱片月测;水环境质量方面,完成辖区内3条河涌每月水质信息发布监测,3月、7月、9月完成3条河涌25项水质监测,1月、4月、7月、10月完成3湖28项水质监测;声环境质量方面,完成功能区(4个测点)、区域环境(8个测点)、道路交通(46个测点)噪声监测。截至10月31日,我局按时按质上报3198个指令性监测数据。
二是实施污染源监测全覆盖,为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结合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换证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监测机构数据报送制度,确保污染源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截至10月31日,监测部门共完成越秀区内污染源监测2004间次,我局收到监测费134.4万元。
三是强化环境质量分析,提出环境整治措施。根据《2014年越秀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年度目标要求,每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分析,为全面掌握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完成《2013年度越秀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和《2013年度环境质量年鉴》的编写工作,真实记录和科学评价我区2013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同时,组织召开环境质量分析会,以具体翔实的监测数据为基础,深入分析了我区水、气、声环境质量和信访处罚状况,提出改善措施。
10. 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越秀区是广州市中心城区,全区以第三产业为主,现已无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区范围均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我局按照《2014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的要求,以区政府名义起草了《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报备越秀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函》,并由区政府报至市环保局。目前,我区已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五)圆满完成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个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我局在落实办公场地问题后,顺利完成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个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11月13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组评定我局各项考核指标总评分为299分(总分300分),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二级标准,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郑则文支队长以“迎难而上,知难不退,深耕细作,基础扎实,勇于实践,当之无愧”高度肯定了我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
12月10日,省、市环保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组对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组评定我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各项考核指标总评分为90.5分(总分100分),符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站验收条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六)广泛发展环境文化,动员市民自觉践行环保行动。
1. 举办第三届越秀区“环境文化节”。
我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在东山培正小学启动了以“践行绿色低碳,建设生态家园”为主题的第三届越秀区“环境文化节”。现场颁发了国际生态学校、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州市绿色社区、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第五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等多个牌匾和证书,充分展示越秀区一年来环境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活动当天,我局正式推出“越秀环保”微信服务平台。同时,省、市环保宣教中心、区环保局和区教育局在署前路小学共同举办了广东省“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环境文化节”期间,我区的御龙庭社区等社区、各街道、署前路小学等学校也组织开展了各类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动员市民共同参与环保,践行环保。
2. 举办第五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
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养我区中小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我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信局举办了以“绿色低碳,生态家园”为主题的第五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共有70间学校积极参与,征集漫画作品1321幅,评选出获奖作品130幅,汇编成《第五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作品集》。我局在第五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精心挑选,最终选送了19幅环保绘画作品参加国家环保部宣教中心举办的“我们的环保行为——2014金鹰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绘画大赛”,荣获了特等奖等14个奖项,包括特等奖1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名,以及优秀辅导老师奖2名。
3. 正式开通“越秀环保”微信服务平台。
5月29日,我局正式推出“越秀环保”微信服务平台,群众通过微信关注“越秀环保”后,可在手机上便捷地办理相关环保业务,例如预约排污申报登记、领取环境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等,查询项目审批进度、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多项环保服务。此外,还可在该平台查看区环保局工作动态、常用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环保知识等内容。目前,已向公众推送了8期新环保法解读,发布2015年度排污申报通知及环保局日常工作动态等内容。
4. 推动环境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进机关”:在区委党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专设一堂环境教育课。“进社区”:举办“一街一主题”的环境文化宣传活动,如在黄花岗街水荫南社区、白云街东湖新村社区举办了以“开展新环保法宣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为主题的新环保法宣传进社区巡回展览;开展环保漫画精选作品巡回展览;联合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在黄花岗街水荫南社区等4个社区举办“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环境教育知识讲座;编印并派发了新环保法、环保知识等系列宣传小册子共1万册;编印、购置了一批新环保法、防治大气污染等环境系列宣传海报,在各街道环境宣传栏及工地外墙张贴。“进学校”:在学校开展各类“环境文化节”宣传活动;在旧部前小学等4所学校举办“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环境教育知识讲座。 “进企业”: 联合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在中国大酒店组织酒店的管理骨干举办了2期以“向污染宣战”为题的环保宣传教育讲座;10月28-29日,我局组织全区1600多家排污单位开展了为期两天共4场的新环保法、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以及企业日常环境管理要求等知识培训,实现培训率100%全覆盖。
5. 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和“环境友好型家庭”评选活动。
我局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环境友好型家庭”评选,今年共评选出东山街等5条街道的6户“环境友好型家庭”,鼓励居民爱护社区环境,参与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行动。同时,启动“环境友好型企业”申报,并组织辖内5家环境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举办了第三批“环境友好型企业”培训班,对企业进行具体创建指导,促使企业自觉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七)大力推进“两绿”创建,优化城区生态环境。
1. 深化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今年,我局继续深化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申报的2个广东省绿色社区和2所广东省绿色学校全部通过评审, 1个区级绿色社区通过评审。组织有关街道举办广州市绿色社区创建培训班,提升我区创建水平和质量。
2. 开展第二个“生态低碳环保小区”创建。
经过到农林街、梅花村街、建设街、黄花岗街、大东街、大塘街的多个社区进行现场调研,认真对比研究,我局确定黄花岗街水荫南社区为第二个“生态低碳环保小区”创建对象,并与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园林设计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会商,研究该小区生态提升改造内容和方案。
3. 我区新增东山培正小学获“国际生态学校”称号。
今年,我区新增东山培正小学获得“国际生态学校”称号,目前全市8所“国际生态学校”中我区占了4所,创建数量居全市首位。同时,我局联合广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区教育局在广东实验中学举办了2014年越秀区“国际生态学校”项目培训班,继续推动创建工作向更深更高水平发展。
(八)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环保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扎实开展了历时9个多月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为基础,提升思想认识,深入调查研究,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为关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落脚点和根本,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活动期间共举办辅导课5次,领导班子开展集中讨论学习10次,开展基层调研活动32次,开展体验式学习29次,共查摆和收集39条原始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形成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17条,共提出23项整改措施,研究制定28条制度,健全和修订完善16条制度,废止15条制度。领导班子承诺的整改事项现已全部完成。教育实践活动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也推动了环保工作进一步科学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一是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完工贯通后,受珠江来水、净化水流经涌道过长和净水厂净化工艺等的影响和制约,2015年东濠涌水质达标情况与2014年相比不容乐观。
二是在2015年需加快东山湖水质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达到市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进度要求。
三是PM2.5污染超标对我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主要污染源是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工地和马路扬尘,和周边区域空气污染流入等, 而越秀区地处中心,空气扩散不畅通,易受阻形成PM2.5污染的“聚集”。我区能有所作为的整治重点是餐饮业油烟、工地和马路扬尘。餐饮业油烟是我区持续治理的重点,而工地和马路扬尘污染控制面宽量大,管理多头,是我区下一个重点,亟需进一步整合力量,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治理。
四是市环保局10月再次下放给我区一批(11间医疗单位)市管重点污染源企业。我区辐射环境安全责任任务异常艰巨,如果突发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该项工作专业性要求高,我局目前配备的该专业人员少,难以充分实施全面、到位的监管。
五是新环保法即将实施,但处罚的四套组合拳(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移送行政拘留)实施细则仍不清晰,需要边摸索、边实践。
六是市法制办草拟的《广州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指出,区(县级市)环保局执法人数少,监管对象繁杂,执法监管较薄弱。我局目前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空缺,基层工作人员晋升面窄,不利于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2015年重点环保工作
2015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区环保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新环保法普及宣传和学习运用,确保我区环保工作与新环保法的实施实现无缝对接。探索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环保审批工作新机制,继续把好环保审批关,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重点项目特别是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的环保服务工作,重点配合做好北京路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有关环保工作,为擦亮“北京路”名片做贡献。
三是继续强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按照《越秀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和《越秀区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和扬尘污染控制。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要求,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协调推进东山湖治理,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四是深入推进第三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创建。从广覆盖到全覆盖继续推进餐饮业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与第二批规范区和引导区形成连片效应。加大力度推广应用“餐饮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营电子督察系统”,实现对餐饮单位和运营单位的双监管。
五是参照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示范区的模式,开展医疗废物、医疗废水、辐射安全等全方面环保综合监管,率先在全市打造医疗单位环境综合监管示范区。
六是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监测新方法、新仪器的前期准备、人员培训、标准操作规程编写等工作。完善和更新《越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备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七是牵头做好徐闻县南山镇海港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做好2015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方案和计划,将帮扶工作做细做实,努力推进“双到”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八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市最前列。
越秀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