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
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党政领导班子紧密团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敢于作为,带领全局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我局多项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和明显成效。率先建立新时代生态环境讲堂,助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越秀落地生根。统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109件交办案件100%办结,省级环保督察共26件交办案件已办结69%(截至12月31日)。组织召开7次全区性环保工作会议,制定印发涉及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方案26份,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区剩余的六榕街、光塔街、梅花村街、珠光街等4条街道开展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整治。印发实施《越秀区餐饮场所准入管理规程(试行)》,率先全市创新实施餐饮场所“七不准”准入管理机制,强化餐饮业源头污染防控,效果明显。新增使用3台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喷雾降尘。全区完成清理整顿第一轮“散乱污”场所224家,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100%完成新一轮6188家场所全面排查。全面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率先全市100%完成清查底册内所有企业入户清查工作。成功举办越秀区第七届“环境文化节”和第九届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获得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称号。2018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4天,同比增加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0.5%,同比提升2.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下降5.4%。东濠涌水质共10个月达标,其中有5个月达到了II类水质标准,水质位居全市前列;新河浦涌水质共8个月达标;东山湖水质大幅改善至中营养,并达到V类水质标准;沙河涌继续保持不黑不臭,景泰涌黑臭治理已达到初见成效标准。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1. 充分发挥区环保办统筹协调作用。
组织召开7次全区性环保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统筹落实环保目标任务,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我区得分为92分,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五。根据市下达我区的环保目标任务书,分解细化并印发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2018年越秀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以区环保办名义制定印发了《越秀区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越秀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越秀区2018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越秀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涉及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方案26份,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印发2批《越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行动任务交办清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每日一报》和每日评分排名机制。开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市区联合巡查督查。对全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巩固、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等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汇总、上报,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2. 统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广东省第五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州市开展环保督察。越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强化统领统筹,精心部署。全区上下全力以赴,密切配合,攻坚克难,日夜奋战,工作机制运转顺畅,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全区迎检工作方案、区领导带队督查工作方案,建立实施即时交办机制和部门街道联合联动办案机制,严格执行“半小时内交办、3小时内到场处置、48小时内答复”的办理时限要求。我区认真完成各项配合、迎检任务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越秀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共109件,我区已办结109件,办结率100%;收到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共26件,已办结18件,办结率69%(截至12月31日)。环保督察结束后,继续督促各街道履行好牵头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交办案件的后续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彻底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污染反弹。
3. 积极做好有关“治气”问题的整改和督促工作。
严格落实市“四治”综合督导第一督导组和《市“治气”督导任务清单》要求,分别制定2份麓湖和公园前核心区域空气质量专项提升方案强化整治措施。加强公园前和麓湖两个重点区域周边机团单位和餐饮单位的整治,目前,高尔夫球场西餐厅、鹿鸣酒家油烟排放口改造均已完成;广州市聚贤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提前与麓湖管理处签订解约协议,并已撤场;公园前周边6家机团单位职工饭堂其中5家已完成油烟深化治理,已完成治理的其中2家经监测油烟排放浓度分别为0.08 mg/m3、0.48 mg/m3,达到1.0mg/m3以下的排放标准,剩余1家正在进行施工,将于春节前完工。区环保局共出动执法1918人次,排查公园前和麓湖重点区域周边1.5公里范围内餐饮、工地、加油站等污染源共959家次。
(二)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1.提升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水平。
一是实现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全区覆盖。在成功打造“惠福美食花街餐饮环保综合监管示范街”及5批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区和引导区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区剩余的六榕街、光塔街、梅花村街、珠光街等4条街道开展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化整治,实现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100%全区覆盖。以片区为单位组成4个排查执法小组,结合信访投诉、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监督性监测等工作,加强4条街道区域内相关餐饮单位的环境执法和监测。
二是率先全市创新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机制,效果明显。为强化餐饮业源头污染防控,有效防止选址不当餐饮企业,我区创新实施餐饮场所“七不准”准入管理机制,制定印发《越秀区餐饮场所准入管理规程(试行)》,完善“街道备案—商事登记—并联审批”三个环节。2018年6月1日,餐饮场所准入管理信息平台正式运行,截至12月底,共出具餐饮场所选址建议书1584件。其中,餐饮场所符合选址要求的630件、占40%,不符合选址要求等“一票否决”的954件、占60%。
三是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依托我区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对餐饮单位不正常运行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不正常运行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餐饮单位及时整改,有效提高餐饮业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是开展矿泉地区景泰涌越秀段流域周边污染源排查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矿泉地区景泰涌越秀段流域周边污染源排查清理整治专项工作的方案》,由矿泉街道办事处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矿泉地区景泰涌越秀段流域周边污染源企业和场所开展排查,并根据“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工作要求,按照“一涌两岸、六米范围”的工作部署,分六米范围内和六米范围外两个阶段完成污染源整治工作,并对排查出的污染源企业和场所进行分类整治。截至12月6日,共摸查污染源场所91家次,立案查处3家,关停5家,整改提升14家。
2.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
一是实施扬尘精细化监管。制定《越秀区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监管工作方案》,从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空中飘尘三方面“立体式”全面强化各类扬尘污染防治。
二是强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工地扬尘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工地配置并常态使用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强化裸土全覆盖。3月-8月,区环保局、区建设水务局、区城管局每周对建筑工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3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工地78个次,对7个工地实施红黄牌挂牌警示。2018年,全区共出动30686人次,对辖内建筑工地开展执法检查24794个次。以区环保局为主组建我区扬尘污染防治督查组,加强加密随机督查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区城管、建设水务部门和属地街道处理处置和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是强化空中飘尘污染防治。今年新增1台、共使用3台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喷雾降尘,特别加强秋冬季喷雾降尘作业频次,由原来的每车每天4车次增加至6车次,在重污染天气时实施全天24小时作业。2018年,共实施喷雾降尘作业3568车次,喷水量32112立方米,喷雾降尘作业里程38532公里。
四是加强扬尘防治宣传培训。率先全市制定印发《越秀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范(试行)》,派发给各施工单位执行落实。4月26日、27日,召开2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培训会议,分别对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开展扬尘防治的专项培训。
3.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
做好“无燃煤区”的日常监管和督查工作,开展不定期巡查,实施各街道整治情况每月一报制度,对发现恢复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企业、街头摊贩,发现一宗立即解决一宗。2018年,共发现并完成整治4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4.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一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5家具备喷涂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整治,经现场核查,1家企业已停用喷漆设备,4家已停业搬迁,提前完成我区全部整治任务。
二是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所有加油站开展每季度一次专项检查,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我区试点加油站(登峰加油站)已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截至12月31日,区环保局共出动102人次,检查加油站51家次,监测加油站11家次,对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不达标进行立案处罚,共处罚23万元。
5. 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一是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强化污染天气联合控制,加强污染天气期间的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16次污染天气联合控制行动。同时,做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门制定印发2批《越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行动任务交办清单》,全面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越秀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行动”。自10月20日至12月31日,区环保局每天8时至24时派出执法人员和市环保局一起组成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查组,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巡查行动,对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给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处理处置。拟定下发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倡议书,交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派发,督促使用有机溶剂的工程施工单位实行错峰作业,10月至12月每日9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间段内暂停相关施工作业。积极争取并联合市有关部门首次开展柴油货车尾气夜间执法检测,每周三晚在广园路2个检测点位进行夜间执法检测,已检测柴油货车97辆,其中超标8辆,对超标车辆市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区环保局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提升水环境质量。
1. 开展湖涌周边污染源排查。
一是3月7日、5月8日,由官振坤副区长带队,组织区环保局、区建设水务局、矿泉街道办事处对景泰涌、沙河涌越秀段两岸“散乱污”企业及周边污染源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并结合“截污-治水-生态恢复”的总体思路,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继续加强对河涌两岸污染源监管。区环保局不定期组织对沙河涌(越秀段)、景泰涌(越秀段)等河涌两岸排水口进行排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污染源专项排查。5月6日,区环保局组织2个巡查组分别对沙河涌、景泰涌2条河涌和周边污染源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共出动21人次,检查河涌周边排污单位39间次。5月16日晚,区环保局联合矿泉街办事处对矿泉街辖内三个重点区域餐饮场所集中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共出动33人次,清查餐饮单位117家。
三是从11月16日起至12月31日,每周对辖区内景泰涌、沙河涌(含水均岗涌)、新河浦涌、东濠涌、二沙涌轮流开展巡查,重点排查超标排污、非法排污口及污染源污水直排河涌等违法行为。截至12月31日,共出动35人次,对景泰涌、沙河涌(含水均岗涌)、新河浦涌、东濠涌、二沙涌开展巡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 实施水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
加强“一涌一册”污染源信息管理。对辖区内东濠涌等河涌周边污染源的排污情况进行核查,更新“一涌一册”基本信息档案,加强“一涌一册”内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
3.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目前,我区7家加油站已有4家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其余3家计划于2019年6月前完成改造。未完成改造的3家加油站已自行制定改造工作计划,我局按照工作计划督促其推进改造工作。
4. 迅速处理污水直排河涌问题。
一是迅速处理景泰涌拦污闸直排污水问题。7月19日,我局联合市环保局对景泰涌拦污闸直排污水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由于市净水有限公司荔湾管网分公司瑶台泵站进行清淤作业而暂停泵站使用,造成污水从2个污水闸溢出排入河涌。市环保局已约谈市净水有限公司荔湾管网分公司相关负责人。
二是查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排水口直排污水问题。我局对反映的该医院排水口存在晴天直排污水问题进行排查。经查,该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和医院饭堂产生的餐饮污水均经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下水管道。我局对反映的排水口污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水各项污染浓度与日常生活污水无太大差距,疑似排污管错接或破损等情况导致出现污水流入河涌。我局已建议区建设水务局对该排水口拍门井进行修复,同时对该医院的排污管道是否存在排污管错接或破损等情况进行溯源排查,防止污水流入河涌。
5. 加强“散乱污”场所排查和清理整顿。
一是制定印发越秀区清理整顿“散乱污”场所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等文件,明确排查范围、重点行业和认定标准,对全区范围内的餐饮、印刷、汽修等行业,以各属地街道作为主体,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散乱污”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清理整顿。截至9月5日,已完成由市环保局牵头的全市第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我区共排查出“散乱污”场所224家,完成清理整顿224家,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区2018年清理整顿16家“散乱污”场所的目标任务,并已接受了市的验收。
二是9月6日以来,全市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我区按照市工信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新一轮的“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市工信委运用水、电大数据梳理了各区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重点排查初步任务名单,其中我区重点排查初步任务数为6346个(实际市已下发给我区的名单为6188个)。目前,我区已将初步排查名单下发至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全面排查。截至12月12日,全区已排查6188家,完成实际已下发排查任务的100%,排查出“散乱污”场所7家(其中2家关停取缔类,5家升级改造类)。
6. 开展湖涌水质监测。
我局进一步加强湖涌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与评价,建立和强化水质预警工作机制,为我区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提供监测数据支持。完成2018年3、7、9月东濠涌、沙河涌、新河浦涌共4个监测点位23个监测项目的常规指令性监测,以及二沙涌水质监测。完成2018年1、4、7、10月东山湖、麓湖、流花湖28个项目的常规指令性监测。对新河浦涌(东段、西段)、沙河涌(越秀段)、二沙涌、景泰涌(越秀段)4条河涌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涌的月度水质监测工作(5项监测指标)。4月份增加北秀湖和景泰涌测点。11月份对广州动物园的仙鹤湖、观鹭湖和珠岛宾馆的荷花池、八角楼池开展小微水体水质监测工作(5项监测指标),对珠江广州河段越秀—荔湾交界断面(监测点位位于西濠二马路旁誉田国际对出江面水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5项监测指标)。每月通报我区主要河涌水质监测和评价情况。
(四)落实监管职责,全方位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1. 优化环保审批服务。
一是认真开展环评审批(备案)和现场核查。制定《关于贯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的意见》,加强对网上备案建设项目的核查。截至12月底,现场核查178宗,其中不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的26宗,发出《现场限期整改通知书》26份。
二是进驻区政务中心事项运转流畅。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受理的申报件,办结率为100%,评价率为100%,满意率为100%,我局及窗口人员多次获得“月度优秀单位”称号和“月度优秀首席代表”称号。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精简中介事项以及梳理在用审批信息系统。将我局行政许可(备案)事项进一步缩减到8项。
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接收企业书面申报项目393个,网上备案项目833个,合共1226个。办理备案回执833宗,现场核查178宗,企业变更名称通知111宗,颁发排污许可证178个(其中省证25个、市证153个),注销28个。
2. 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
一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截至12月21日,已顺利完成1-4季度的“双随机”抽查执法工作,共抽取执法人员430人次,抽查排污单位215间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37间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宗,均已落实整改。
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部署,参加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派出26名执法人员参与国家、省、市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同时,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监督和执法检查、首饰行业废旧物料回收清理整顿专项检查、涉废酸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专项排查整治、涉苯系物、多环芳烃类企业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城中村”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等多个专项检查行动。
三是落实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截至6月15日,辖区内30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部完成环境信息公开。
四是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通知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2017年排污申报,引导排污申报单位自行委托相关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2017年排污状况监测。已完成1208家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304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4556间次,夜间巡查企业241间次;对48个单位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对41个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追缴超标排污费0.51万元。依法对153个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日计罚案件8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宗,行政复议案件4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处罚标的金额为238.19万元,入库额为297.66万元。
3.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由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市印发的《固体废物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清单》和区环保局牵头制定的《越秀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越秀区固体废物监管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各类固体废物的主要监管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清单对全区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监管台账。2018年,越秀区医疗废物产生转移量为5612.78吨,危险废物产生转移量为1138.73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4.81万吨,建筑废弃物登记排放总量为166.2万立方米,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为3.71万吨,报废机动车9879台(17569吨),河道(涌)清淤土方1412立方米。
二是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结合双随机抽查、信访投诉、专项执法等,充分运用广州市固体废物GIS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平台,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市内转移、跨市转移监督管理工作,统计掌握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去向等相关情况,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时申报转移情况。对辖区内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车辆段和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汽车修配二厂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督检查。完成2017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辖区内市环保局要求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管理的7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并经市环保局审核确认。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回头看”专项执法,共出动144人次,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72家次。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监管力度,共出动182人次,检查企业91家,对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等问题责令整改企业16家,处罚企业4家。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宣传培训。4月3日,我局组织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召开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医疗废物处置要求。6月19日,我局联合区卫计局组织辖区内300余家医疗机构召开越秀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转移违法风险和监督处罚要点等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解读指导。7月12日-13日,我局针对辖内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以及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分别组织召开了2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法律法规宣讲会。
4.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制定《越秀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及2018年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执法时间安排表,通过“动员部署、集中执法排查及整治、巩固深化提升”三步走,大力加强辐射安全监管。2018年,共出动236人次,检查涉核技术利用单位133间次,发出《现场检查整改意见书》1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并督促整改到位。
5. 强化噪声污染防控工作。
认真做好2018年护考巡查工作,对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英语听说考试、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等考场周边噪声源进行执法巡查,未发现考点周边噪声污染问题,护考工作顺利完成。
6. 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工作。
成立越秀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印发实施《越秀区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经排查,我区无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无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暂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
7. 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维稳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台账。定期排查信访投诉的热点、难点和重复投诉、上级舆情转办等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建立重点案件台帐。实施《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件处理分级管理制度》,对案情复杂,难度较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环保部门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由局领导包案,牵头加强与属地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解决问题。
二是进一步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制定落实《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局领导干部环境信访投诉接访工作安排》,定于每周周三上午9:00至11:30为局领导周接访日、每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为对外公布的局领导月接访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保服务中心接待室由局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反映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事项。
三是落实2018年职能部门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由局领导每人每年包案化解10宗信访问题,共由5名局领导包案50宗信访案件,各包案领导按照要求前往现场核查,确保每个案件现场核查不少于1次。
四是做好民声热线节目应对工作。成立“民声热线节目工作应对领导小组”,以及2支“民声热线”应急分队,负责节目直播当天的应急执法工作。节目直播当天,我局未接报应急事项。
2018年,共收到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408宗,其中废气投诉1127宗,噪声投诉1131宗,废水投诉63宗,其他投诉87宗,已办结2360宗,办结率为98%。
8.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一是制定《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值班安排表》并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实行环境应急领导带班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着重做好节假日期间24小时环境应急值守,要求环境应急执法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接到通知后准时到岗。
二是督促相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
三是参与“羊城天盾-2018”城市人民防空演习。共抽调10人、1台工作车组成越秀区防化防疫专业队,分别于9月7日、9月13日两次参加全体预演,并于9月15日(星期六)上午参加烈士陵园正式应急演练,圆满完成演习任务。
四是及时处理环境应急事件。今年以来,已及时妥善处理了小北路天秀大厦内不明气体扰民事件、麓湖路绿湖体育中心周边发电机废气扰民问题、环市东路东环大厦1楼有一大烟囱直排黑色浓烟问题、东湖路39号的越秀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内有刺激性气味问题。
9. 配合开展“费改税”改革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相关要求,于今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排污费,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开展“费改税”改革工作,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截至12月31日,共追缴12家排污单位排污费0.51万元。
10. 全面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成立越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8年1月26日,以区府办名义印发《关于成立越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越秀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31个成员单位参加的越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组织落实污染源普查各项任务。
二是完成生活源锅炉和工业污染源清查。市污普办下发越秀区生活源锅炉清查底册57台,截至6月30日,我区共出动56人次对23个单位的59台锅炉进行入户清查,填写清查表19份,完成19个单位41台锅炉的入户清查、资料收集、填表盖章和数据上报,并通过市污普办的审核。市污普办下发越秀区工业污染源清查底册1265条,截至6月11日,我区共清查企业1282个,率先全市100%完成清查底册内所有企业入户清查工作。
三是完成清查数据库报送工作。7月29日,我区向市污普办报送了完善后的清查数据库。8月21日,我区清查数据库通过省污普办审核。确定我区纳入普查的工业源单位6家,生活源锅炉19家41台,入河排污口20个(其中规模以上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0个,农业污染源0个(由市农业局调查),加油站7个。我区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再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完成工业源企业、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移动源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环保专网系统录入工作。9月,我区完成普查名录中工业源企业、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移动源加油站的初次入户数据采集工作。10月-11月,开展工业源报表集中审核2次,普查系统强审1次,形成《越秀区工业源普查数据系统强审问题汇总及整改清单》,完善工业源佐证材料、质量评估文件6份。截至11月30日,我区已完成全部6家工业源、41台生活源锅炉、9个移动源和1个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的数据审核和环保专网系统录入工作。12月,完成越秀区各类污染源普查单位空间信息采集和系统校验工作,形成《越秀区各源空间信息校验结果汇总表》。
11.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研究。
一是强化环境监察监测联动,加大污染源监测力度。2018年,共出动现场监测人员1377人次(其中夜间监测共216人次),监测污染源单位459间次;共监测废水129间次,噪声276间次,油烟90间次,辐射7间次,油气回收11间次。
二是扎实完成常规和指令性监测任务,加强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按照《2018年广州市环境监测常规和指令性监测任务》的要求,2018年,共出动常规监测人员714人次,按时按质上报3904个指令性监测数据。重点强化水、气、声等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每月通报越秀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河涌水质监测和评价情况,开展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小微水体和公园内湖泊水质监测数据分析。
三是开展2018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局向5家社会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对辖区内污染源单位(餐饮单位、医疗机构等)的废气、噪声、辐射等进行监督性监测。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330家污染源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
12. 建立越秀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
一是选优配齐队伍,根据《越秀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做到标准不降、环节不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从选人用人的高度选优配齐配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2018年,全区公开招聘工作已基本完成,累计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59名。
二是强化岗前培训,由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开展集中理论学习和跟班实践培训。紧扣越秀生态环境保护区情,讲授廉政教育、公文写作、环保准入管理、信访调处、监察执法、应急处置、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环保宣教、全国污染源普查等业务要点,为健全完善基层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增强街道环保监管力量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规范队伍管理。根据《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广州市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穗环领导小组办〔2018〕250号)要求,制定并印发《越秀区街道专职环保员队伍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环保监管“前哨”和“侦察兵”作用。
(五)广泛发展环境文化,推动环境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1. 举办第七届越秀区“环境文化节”。
5月31日上午,由越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环保办和区环保局在东山街五羊南文体广场共同举办了以“美丽越秀,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第七届越秀区“环境文化节”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现场颁发了第九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一等奖;现场开展了生态环境讲习活动,由主持人向大家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并开展了有奖问答环节;活动邀请了数家环保科技公司为广大群众展示环保领域的新设备、新技术,展板区展示了近年来越秀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诸多亮点;在展示服务区,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搭起便民咨询岗,为群众现场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疑虑。同时,在5月20日至6月20日“环境文化节”期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环境文化宣传活动。
2. 举办第九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
我局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和区科工信局,于2018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共同举办了以“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为主题的第九届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大赛期间,我局积极准备、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专家评审,确保获奖作品质量;对获奖作品集的设计制作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把关避免差错,切实保障了大赛的顺利进行。期间,共有57间学校、单位参加,收到漫画作品1139幅,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2幅,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102名。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10名,优秀组织奖单位10个,组织奖单位47个。
3. 推动环境文化进社区。
在全区18条街道举办“建生态文明,树环保新风”每月一主题系列环境宣传活动,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编印新水法宣传单张2000册,派发给各街道、社区居民群众。
4. 打造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
1月30日,“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项目顺利通过区科工信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会验收。6月2日,广州市越秀生态环境讲堂和区环境监测站联合举办了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生态环境讲习开放日活动。顺利完成“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二期项目施工。越秀区环境监测站获得2018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称号。
5. 积极参与第五届广州环保“六.五”奖评选表彰活动。
在第五届广州环保“六.五”奖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局获得“区环保工作最佳范例奖提名奖”、“区环境整治最具成效奖提名奖”和“区环保工作最具创新奖提名奖”等3个奖项。
(六)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1. 夯实思想基础,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集体学习。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和“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兴起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大热潮,召开学习研讨会议24次,组织各类理论宣讲活动12场,发放学习资料200多册,汇编学习心得59篇。同时,通过党员微信群、公众号搭建学习微平台,发布学习工作信息800多条次,达到了随时随地随身进行学习教育的良好效果,推动全局上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二是打造特色宣讲阵地。设立新时代越秀生态环境讲堂,打造“家门口的红色学堂”。以原文诵读、精读研讨、先锋讲学、示范宣讲、红色讲学、情景讲学、课堂讲学、多媒体讲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吸引党员干部、社区群众、排污单位参与相关讲学活动,发挥联动讲学效应。设立至今,新时代越秀生态环境讲堂已开展讲学活动7场次,参加宣讲400多人次。
2. 强化支部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制定总体规划和任务清单。制定《2018年度越秀区环保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分工》、《越秀区环保局贯彻落实越秀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局党建工作总体路线图、任务单、时间表,做到了党建工作和环保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1次党小组会,党组书记、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代表结合本职工作讲微党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仪式感,每个月确定1天为“支部主题党日”,明确1个主题,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支部交流、志愿服务、实地考察参观等形式,达到教育党员、锤炼党性的目的。
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越秀区环保局“强化小型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先锋行动工作方案》,打造“党建+环保”特色品牌,把党的领导贯穿小型餐饮场所油烟治理全过程:党员领导干部包案,靠前指挥,督导案件办理和典型问题整改;党员干部带头,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到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现场了解民意,现场分析矛盾,现场整改问题,打通了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开展“身边好榜样”评选,按照“好党员”、“服务之星”、“执法之星”、“监测之星”4类,推选出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好榜样9名,教育党员干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 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形成了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和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二是持续发力巡视整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批60人次、观看纪律教育警示片12部,利用“廉洁广州”微信平台开展“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全局党员上线率及课程完成度获得两个100%。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开诚布公,制定整改措施18条,做实做好了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是强力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越秀区环保局强化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借鉴巡视巡察思路,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为官不为等8类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我市“十项负面清单”,通过信访举报、“12345”服务热线、区纪委和信访局转办件、科室自查自纠等渠道收集梳理相关问题线索。
四是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越秀区环保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试行)》、《越秀区环保局扫黑除恶线索办理工作流程》,明确线索收集、核查分类、案件办理、汇总分析、情况汇报5项程序,畅通电话、来信举报渠道,印发致全区党代表、居民群众的公开信,在执法、监测、勘点等外勤工作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收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恶势力、“保护伞”、乱象3类线索,有力营造了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成果。
继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的整改成果,督促各街道履行好牵头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做好交办案件的跟踪落实,进一步加大后督察力度,对辖内的每件交办案件要重新梳理、定期核查,将涉及的单位、场所纳入街道网格巡查,确保已办结案件全部按照办结标准完成整改并持续保持,防止出现污染反弹问题。
(二)全面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和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场所“七不准”准入管理机制,加大餐饮业油烟超标排放、油烟打入下水道、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选址不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全面落实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工地全面安装并常态使用喷雾洒水降尘设备,实施裸土全覆盖。继续使用3台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加强我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喷雾降尘力度。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对全区加油站开展专项排查。统筹全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对两个重点区域工地扬尘、餐饮业油烟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动员重点区域周边各类机团单位进行油烟深度治理。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污染源废水防治力度,统筹深入推进湖涌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湖涌周边污染源巡查监管,完善和更新“一涌一册”信息。做好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业务培训,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指导企业做好制度完善、硬件建设、台账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打造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加强指导,统一标准,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普及。对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摸清全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对现场排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五)保障声环境质量。
强化对工地、餐饮、娱乐服务业等噪声源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肃查处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管。
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管检查,对存在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七)强化环境信访调处工作。
贯彻落实《越秀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和《越秀区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采取多种措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防止环境信访问题反弹。
(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展重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敏感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加大力度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结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九)严格环保审批。
加强餐饮业源头管理,继续把好建设项目源头关。抓好“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在原有全程网办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开展其它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试点工作。完善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管理机制。
(十)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作用。
继续做好常规指令性监测工作,分析评价监测结果,提出有关建议,不断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评价与综合分析能力。做好“三湖”、“三涌”及二沙涌、沙河涌(越秀段)、景泰涌(越秀段)水质监测工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十一)按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建立越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总结发布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组织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工作。
(十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落实机构改革。
加快配齐配强我区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加强岗前业务培训指导,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增强基层环境监管力量。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加强环境文化宣教。
积极推动环境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继续举办越秀区“环境文化节”和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等品牌活动。扩大“越秀环保”微博和微信服务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环境文化熏陶、环保知识宣传力度。运营好“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平台,积极开展各项环境宣教活动。
(十四)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充分发挥新时代越秀生态环境讲堂联动讲学效应,积极开展“三结对三提高”党建先锋行动,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基层正风反腐、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双促进、共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