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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40074908908/2024-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1-18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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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2023年黄花岗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维护稳定、深化改革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有效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本年度我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法治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街道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社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及社区整体联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法定职责。健全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黄花岗街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并定期研究依法行政重大事项、听取汇报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年底综合考核,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推进研究部署,年底实行考核。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街道法律顾问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格局,推动驻点律师服务群众经常化、精准化,助力群众法律意识提升,助推基层依法治理。

(二)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政务服务全面提升

1.行政执法公正文明。认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高标准规划建成网格化综合指挥中心,实现综合执法与治安“天网”、网格化巡查系统、“12345”热线等互联互通,打造巡查、登记、处置、上报一体化闭环管理,做到问题发现早、调查处置快、执法效果好,有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全面实行执法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街道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

2.政务信息公开便民。建立健全依法政务公开机制,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相关便民服务信息,依法公开组织机构、人事任免、工作方案、规划计划、预决算,及时发布街道动态信息等多种举措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让居民及时、充分了解街道日常工作计划及动态情况,方便群众掌握监督,打造“阳光政务”。2023年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1条,工作动态35条,依托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超过200条。此外,我街积极配合区税务局打造“云税厅”品牌,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建立智慧微税厅,配置智能双屏辅导机,滚动播放税收宣传视频、培训课程,开展元宇宙办税厅体验活动,税务人员驻点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税费宣传并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挂牌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通过“一体化”的联合处置机制解决居民社保难题,实现街道辖区内社保费征缴争议统一受理、集中处置和统一告知,破解企业和群众“多头跑”“反复跑”的顽疾。

3.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以社会矛盾问题9个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弱信号”监测、收集、研判,坚决把风险化解在萌芽、消除在基层。同时,积极与区相关部门沟通,街道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隐患。2023年街道“12345”分中心共承办工单超过5000宗,共化解矛盾纠纷348宗,案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接到信访案件181宗,办结169宗,12宗正在办理中(未到办结时间)。

4.法治民生更有保障。一是居安思危,严守群众生命底线。大力开展消防、燃气安全及“四小场所”公共卫生执法检查。2023年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65次,出动街道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警力50人次,排查高层、超高层建筑55栋次,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65宗。二是创先争优,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我街继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联合社区党委、小区物业、机团单位等,累计发动在职党员、社区志愿者、热心居民群众等1800余人,开展各类活动500余次,累计入户宣传24000户,引导居民生活垃圾精准投放,从源头减量。三是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电梯加装。持续做强电梯加装的民生品牌,构建开工前精准指引、沟通协调,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建成后委托物业管养的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我街获评全市首个“加装电梯连片托管示范街”称号。

(三)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法治宣传深入推进

我街把普法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辖区居民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在宣传形式上创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元普法工作,线上联合司法所等开设网上普法栏目,运用短视频、典型案例等,以群众看得懂、学得进的方式送法讲法。线下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法律专题讲座和培训。二是在宣传内容上走心。针对普法对象采取“内外兼修”的方式开展,确保普法对象全覆盖。全年对内组织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专题培训36场次、约600人次参与;对外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20场次、约500人参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17场次、约500人参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40余场次、超过900人参与;举办各类法律进校园活动培训3场次、约150人参与。此外,立足辖内经济单位较多这一情况,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依托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送法上门”行动,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优化税务服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黄花岗街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严格落实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观念树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街道集体学法周”、“党员干部学法日”主题学法考法活动,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观念。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队伍尤其是城管执法队的教育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执法程序不严谨、规范化程度有所不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仍有待提升,执法专项人才短缺。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把法治内化为其行使权力的信念和准则,法治意识不足,处理矛盾和问题习惯于凭经验,不懂依法解决、依法决策。

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存在不足。方式较单一、覆盖面不够,宣传手段主要依靠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治宣传讲座,悬挂法治宣传标语等传统方式,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内容也存在超过群众文化水平的情况,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法律比较生硬,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分缕析的鲜活案例。

三是基层矛盾多样复杂化趋势加剧。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引起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主体的多样化,性质复杂化,关系交织化,极大地考验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将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对事关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实效,不断完善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不断完善街道议事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街道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强化法治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的实绩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四)推广法治政府理念。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建设法治政府理念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邻避效应、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问题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