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83262803(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6号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
邮 编:510115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8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职权共9项,分别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变更(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延期(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需要履行项目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提前单独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许可,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许可,除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许可外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2023年共受理需要履行项目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提前单独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14件,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3件,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3件,审批同意20件,所有案件均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办理结果。
(一)依法实施情况。2023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按照法定办结期限及承诺办结期限按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行政审批行为规范,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开公示情况。为便于群众业务咨询和办理、接受群众监督,本单位向社会全面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依据、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事窗口、咨询监督、法律救济等信息。坚持开展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按照市、区相关部门的要求,2023年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双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同步通过《越秀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越秀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
(三)监督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内部审批工作流程,建立经办人审核、负责人复核、领导审批三级架构;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结果,做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本单位无行政许可审批违法违规情况,全年收到投诉举报0宗。
(四)实施效果情况。本单位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达到了行政许可设立时的预期实施效果,审批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全年未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
(五)创新方式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除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许可外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结,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了依法、依规、便民、高效。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梳理办事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信息规范,细化和公开办事指南,完善政务服务网、政府信息网、办事窗口的办事指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本单位将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2号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2〕1号)等相关要求,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