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困难群众家庭居住环境复杂、房屋老旧、电气线路老化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结合大东街实际情况,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大东街“困难群众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困难群众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目的。
通过开展困难群众居家消防安全诊疗服务项目,对大东街户籍困难群众家庭的电气、燃气和其他消防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开具居家消防安全诊疗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建议。同时通过链接社会资源,推进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家庭的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居家生活的安全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居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
(1)居家安全隐患诊疗(要求困难群众家庭全覆盖,并出具诊疗分析报告)。
1.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存在老化、破损、超负荷等安全隐患。
2.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燃气管道、灶具、热水器等是否存在泄漏、老化、安装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安全:检查燃气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4.其他安全隐患:检查居家适老化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危及老人安全的因素。
(2)居家安全改造(要求困难群众家庭烟雾报警、燃气报警安装全覆盖;同时根据安全隐患诊疗情况,区分不同预警级别进行安全改造,安全改造户数不低于100户)。
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
1.电气线路改造:更换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开关等,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燃气设施改造:动员更换老化的燃气连接软管、灶具、热水器等。
3.消防设施配备:配备燃气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其他安全设施安装:安装防滑垫、扶手、紧急呼叫装置等,方便老人日常生活和紧急求助。
(3)日常维护服务。
1.按期跟踪回访: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了解其居家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安全隐患。
2.应急维修处置: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链接社会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及时解决突发的居家安全问题。
3.安全知识宣传:协助社区向困难群众宣传居家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建立长效机制:为困难群众建立一人一档,积极链接社会资源,争取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为困难群众居家安全隐患整改提供长效坚实保障。
服务内容所列困难群众为大东街户籍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对象,不少于388户;困难群众户数以项目结束时点街道提供的最新数据为准,应纳尽纳。
(三)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8月31日。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16万元,含项目宣传、诊疗、改造、税费、评估经费和其他费用等项目涉及的全部经费。在满足服务内容的基础上,服务机构需链接资源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含新增困难群众)和新增安全隐患进行居家安全隐患整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三、参加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相关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三)具有履行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五)近一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采购方式
主要对参与遴选机构的项目实施方案、机构资质、信誉、项目团队人员资质等方面实行综合评审,最终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
五、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接机构资质、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5年以来同类项目经验(提供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
(六)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报价表(含可链接资源部分);
(七)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料、承诺书及其他资料。(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视为有效报名。原件现场校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其他
(一) 公告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二)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
(三)提交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东源东街17号一楼公服办,联系人符小姐:17701936553;
(四)我街将对报名有效的单位进行审查,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