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4 11:44:33 文章来源: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便捷拆(广州)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9月7日对你单位作出的(穗越)应急罚〔2023〕15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3月25日对你单位作出《加处罚款决定书》(穗越)应急加罚〔2024〕1 号,尚未履行,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立即履行以下行政决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越)应急执行催告〔2024〕1 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我局签收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九大马路4号9楼
联 系 人:向传江、王旖旎
联系电话:83754508
便捷拆(广州)拆除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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