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越秀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01-27 10:57:35 文章来源: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修订版)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产〔2018〕36号)、《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食药监食产〔2017〕3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年度监督检查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排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三)全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公布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及抽查考核率10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风险分级的原则。
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生产的食品类别、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信用记录等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确定风险等级,科学有效实施监管。
(二)坚持全覆盖的原则。
综合考量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按照检查次数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有机结合,实现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和检查频次到位率100%的目标,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到位。
(三)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
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工作。
(四)坚持日常监督与信用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将监督检查记录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依据。
三、检查对象
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检查实施主体
(一)食品生产和销售安全监管科负责制定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全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实施,并对相关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做好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局、市局组织开展的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次数计入年度检查总次数。
(二)各相关监管所配合食品生产和销售安全监管科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五、检查实施内容
(一)开展2021年分级分类工作,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依据。
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划分,按照《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穗食药监食产〔2017〕33号)要求开展,并根据风险因素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二)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管等级后,严格检查频次,开展2021年的日常监督检查。
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
一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A,风险较低,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1次;
二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B,风险中等,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2次;
三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C,风险较高,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3次;
四类监管:对应监管等级为D,风险高,每年对企业至少实施现场监督检查4次。
(三)检查内容。
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修订版)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产〔2018〕36号)要求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可根据该企业被检查频次、企业风险水平、不同工作目的、实际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随机抽取《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见附件1)中的部分内容(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对企业进行检查。但本年度内,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日常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辖区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可结合2021年市局或区局组织安排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并根据专项工作具体要求,选取部分内容突出重点地进行检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将食品生产企业溯源数据完整性纳入日常检查内容,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按要求在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上录入有关数据。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三)落实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的,督促企业主动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消除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发现重大情况的应及时上报。
(四)加强责任约谈。对抽检屡次不合格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企业实施约谈,对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告诫提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强化信息管理。充分用好日常监管信息化系统,积极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风险分级和日常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要求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妥善归档备查。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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