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12 17:29:13 文章来源: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A- A A+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越秀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工作方案拟不再按年度印发,如因相关政策或实施内容变动需修改的,再行修订。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3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
邮寄地址:越秀区解放北路813号后座217室
电子邮箱:yxzhuck@163.com
附件:越秀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的工作方案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越秀区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评估体系,全面持续推进我区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全面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增加刻制法定代表人章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开办企业指标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开办环节,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我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普通材质(含牛角、合成牛角)5枚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推动实现开办企业“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领取”“商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0.5天办结”。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选取,确保效率。为确保选取过程公正公开、服务高质高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为新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的单位:在确保能达到上述工作目标的前提下,面向全市所有纳入公安部门刻章备案平台的刻章主体招募5家刻章供应商。新开办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选择中标的刻章供应商进行刻章。通过科学设置服务要求和评价标准,激励中标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对服务不达标的,暂停派单,严重违反约定的,取消服务资格。刻章费用每季度与中标的刻章供应商结算一次。
(二)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在一网通企业开办流程中,同步嵌入印章刻制服务,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开办企业申请将企业名单轮流推送5家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在接收企业开办信息2小时内将印章交由区政务中心“企业开办”专窗统一发放。具体分工如下:
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费申请,刻章服务招标,向刻章单位推送申请刻章企业名单;负责统计与核对免费刻章服务相关结算数据,并按照合同规定与中标单位结算。
2.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在区政务中心做好免费刻章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指引服务,做好印章的统一接收和发放工作。
3.区公安分局:负责联系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维护公章管理系统正常运行;负责指导中标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印章刻制活动,监督公章网上备案,加强刻章行业监管;负责联系上级部门继续推广电子印章的应用。
4.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将经费下达给预算单位,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持续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行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保障,优化效率。各单位要建立日常自查、督导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区市场监管局要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快速准确推送企业信息;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刻章主体的日常监管,优化刻章流程,确保刻章数据的一致性;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工作推进的综合协调,做好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要大力开展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要主动推荐、积极引导,努力提升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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