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湾洋实业(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君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君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勇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4〕2314号)。该案定于2025年1月8日下午16时0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案 件 号 | 穗越劳人仲案〔2024〕2314号 |
被通知人 | 湾洋实业(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君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君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开庭时间 | 2024年1月8日下午16时00分 |
开庭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 483 号三楼仲裁庭 |
仲裁庭 组成人员 | 首席仲裁员:刘道民 书记员:苏婉仪 |
联系方式 | 020-83392529 |
注意 事项 | 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开庭地点; 2.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律师证及各类证据的原件; 3.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重新申请仲裁的,将不予受理;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延时15分钟仍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作缺席裁决; 4.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被通知人有权申请回避; 5.如果案情复杂,案件审理不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结束的,将依据该条规定延期; 6.如案件通过互联网审理,请通过微信“广州劳动人事微仲裁” 小程序办理。 |
发送 单位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