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孙卫芬)
发布日期:2024-10-29 16:01:38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孙卫芬(公民身份证号码:362203********2464):
因您于2019年9月24日获得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958********2533),申领获取了2600元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本中心依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等规定,于2024年3月29日对您作出《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追回社会保险基金决定书》(穗越社追字〔2023〕第1096号),并于2024年5月17日已公告送达,要求您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共计600元(陆佰元整)。
我中心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邮政EMS向您住址发出《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穗越社保催字〔2023〕第1096号),2024年9月21日邮件因无法有效送达被退回。鉴于目前我中心无法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将上述文书送达您处,现依法向您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穗越社保催字〔2023〕第1096号).pdf
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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