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隽马销售有限公司—补充证据公告(杨均海)
发布日期:2023-12-26 15:33:3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隽马销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杨均海诉广州婕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粤众天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3〕221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延期开庭通知书、申请人补充证据副本、第一被申请人答辩书及证据副本等材料。
该案定于2024年3月5日上午09时15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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