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雅诗尔贸易有限公司 一被证据公告(林洁玲)
发布日期:2023-05-26 14:38:3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雅诗尔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林洁玲诉广州艾莉佳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3〕81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州艾莉佳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
该案定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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