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长方略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补充证据公告(徐燕)
发布日期:2025-05-23 15:19:3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长方略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燕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5〕1083号),现申请人徐燕向本委提交补充证据材料(劳动合同(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将申请人徐燕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公告(工作机构→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
该案新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7月1日上午09时15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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