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耶耶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应诉公告(谢容、戴瑞宽)
发布日期:2025-04-09 11:33:44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耶耶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谢容(穗越劳人仲案〔2025〕1004号)、戴瑞宽(穗越劳人仲案〔2025〕1030号)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
申请人谢容的仲裁请求为:一、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434.48元;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工资1434.48元;三、要求确认双方在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四、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950元;五、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加班费2779.31元。
申请人戴瑞宽的仲裁请求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6月和7月工资和饭补共1810元,2024年6月和7月业绩提成348.8元,2024年8月工资1400元,共计3558.8元。
现将申请人的上述仲裁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公告(工作机构→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
穗越劳人仲案〔2025〕1004号案定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4时30分、穗越劳人仲案〔2025〕1030号案定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6点0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 诉 通 知 书
穗越劳人仲案〔2025〕1004号
广州耶耶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谢容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及有关证据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仲裁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另加一份正本向本委提供答辩书、有关证据及证据清单,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在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若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被申请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与证据同时提交本委。
四、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诉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应 诉 通 知 书
穗越劳人仲案〔2025〕1030号
广州耶耶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决定受理戴瑞宽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将其仲裁申请书(副本)一份及有关证据送与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及仲裁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另加一份正本向本委提供答辩书、有关证据及证据清单,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的处理。在开庭五日前(仅指工作日且不包括开庭当天),若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被申请人如是单位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如委托代理人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与证据同时提交本委。
四、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诉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二〇二五年四月九日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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