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宝汇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证据公告(陈娉、郭子柔、韩春艳、广州粤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2-08 14:55:4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宝汇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娉、郭子柔、韩春艳诉你(单位)及广州粤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5〕9-11号),现被申请人广州粤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向本委提交证据材料(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微信聊天记录、解除合作协议告知函、通知书、立案受理截图、结算单及发票),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将被申请人广州粤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公告(工作机构→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详见《应诉通知书》。
该案新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4月1日上午9时15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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