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义生服饰有限公司—裁决公告(李镇鸿)
发布日期:2024-11-29 14:55:32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义生服饰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镇鸿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4〕1806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缺席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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