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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越秀区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8 17:38:2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A- A A+

各有关单位:

根据《越秀区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创新驱动的若干规定(实行)》(越府办〔201582号),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建设,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我局现开展2017年度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以下简称贯标)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为越秀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应不涉及知识产权代理及相关业务,无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近两年内无专利申请质量问题行为,不存在区项目未正常结项情况。

(二)申报单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未获得我区贯标项目补助。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发证日期为20171231日前(含),且已录入广东省知识产权贯标信息统计系统平台,申报补贴时,证书持续有效。

(四)申报单位在2017年度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7件。2017年度专利申请数量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可延后于2018年度申报贯标补助。2018年度专利申请数量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再予以补助。申报单位应为所提交专利申请的第一申请人,且申请地址位于越秀区。转让专利不计入以上统计。

二、补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每家贯标补助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越秀区企业贯标补助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报单位2017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7件以上的证明: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专利请求书首页复印件、国家专利局的缴费收据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证明已缴费页面的截图

上述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由区知识产权局现场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及审批

(一)申请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局(地址: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 知识产权科),电子版发送至yuexiukexin@163.com

(二)审批

申报单位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提交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三)信息补正

资金发放过程中,由于申报单位递交的银行信息有误导致退款,区知识产权局将联系申请人重新提交银行信息,如15日内未能提供正确银行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430日前,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助。

 

附件:广州市越秀区企业贯标补助申报书

  广州市越秀区企业贯标补助申报书

 

 

                             广州市越秀区知识产权局

                                 2018328       

    (联系人:司徒健富,温晓文,联系电话:3766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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