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花岗科技园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评选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15:12:03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各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的统计工作,提高园区企业统计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园区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促进产业园区发展和商务楼宇提升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越府办规[2019]5号)“第八条园区企业培育 纳入园区管理的企业可在房租补助、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方面给予最高累计300万元。”,现开展2019年度黄花岗科技园园区企业统计评选奖励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办理入园手续、纳入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统计范围、按要求参加2018年统计工作和统计培训的企业统计人员(与统计报表填报人资料一致)。
1.奖励内容
依据企业2018年在“越秀区科工信局、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月报(下称月报)和在“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的年报(下称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量、准确率和及时率综合评定奖励等级:
(一)全年上报报表工作量较大且有报送年报的,准确率达到100%,且及时率按从高至低排序,最高按实际申报企业数的10%可获得一等奖;
(二)全年上报报表工作量适中,准确率达到100%,且及时率按从高至低排序,最高按实际申报企业数的20%可获得二等奖;
全年上报报表工作量一般,准确率达到100%,可获得优秀奖,优秀奖数量不设比例。
(四)同一统计人员获一个以上奖励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企业统计人员只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奖励。
三、奖励标准
通过评选,符合奖励条件的园区企业统计人员,按以下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优秀奖200元。统计人员取得奖励金的涉税支出由个人承担。
2.申报时间
2019年度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评选奖励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前,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奖励。
附件:2019年度黄花岗科技园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评选奖励申报表.doc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花岗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联系人:谢兵、温晓文,联系电话:870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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