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须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11:44:42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A- A A+ 】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须知>的通知》(穗人才办〔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照《通知》及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根据《通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常年受理,并采取全程在线办理的方式。其中,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环节,3种不同类型的单位对应不同的主管部门:
1、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市直局以上单位审核;
2、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区人社局审核;
3、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中央或省属驻穗单位的,申报路径区分不同情形(具体详见《通知》关于认定程序的说明)。
负责申报指引和政策释疑工作部门及联系电话:
区委组织部 梁巍巍 83268131
区人社局 罗 妤 37631713
特此通知。
附件:
2. 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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