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4号)、《越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越教字〔2021〕29号)及《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复核后,现对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布。
获得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去向以6月23日前录取学校通知为准。获得越秀区初中学位的家长请特别留意:可在6月24日(星期二)越秀区电脑派位结束后,于当日15:00后可凭借学生本人电脑号(非越秀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将由录取中学电话通知)上越秀区教育网查询本人的统筹录取结果,并以录取中学通知的结果为准。
凡未能获得安排公办学位的申请人员,建议按相关规定报读民办小学或民办初中。
附件:1.2025年广州市越秀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安排学位名单.pdf
2.2025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小学)安排学位名单.pdf
3.2025年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小学)安排学位名单.pdf
4.2025年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初中)安排学位名单.pdf
越秀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初中87672156、小学8778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