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文件
关于举办越秀区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5-09 11:00 字体大小:A+大A中A-小

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州市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全面落实《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广东省全域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以教育数字化开辟我区教育发展新赛道,深化教育创新变革,我局和区教育工会决定举办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

  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通过活动推进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越秀实验区、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建设,促进越秀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局将从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相关活动,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和统筹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积极参加活动,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动手,展示实力,争创佳绩。现将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工会

  承办单位: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

  (二)组织委员会

  主任:邹卫红

  副主任:危淑玲、吴照东

  委员:许泽荣、周志红、郑虹、刘小莲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承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以及相关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

  二、活动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及相关教育部门的在职教师、管理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26年4月—7月。

  四、参评项目及数量要求

  (一)项目设置

面向学校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参加人员范围

作者限额

1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校全面深化应用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区域教育部门教师

≤5人

面向教师群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参加人员范围

作者限额

1

教AI案例

中小学教师

1人

2

用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

1人

3

创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

≤3人

4

护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师

1人

5

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技术赋能的融合创新、项目式学习、跨学科主题学习)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3人

6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3人

7

课件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3人

8

微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3人

  (二)推荐时间及限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参加人员范围

作品推荐

限额

截止时间

1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校全面深化应用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区域教育部门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22日

2

教AI案例

中小学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8日

3

用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8日

3

创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8日

4

护AI案例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8日

5

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技术赋能的融合创新、项目式学习、跨学科主题学习)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常规类每校限5件,辐射类每校限1件

5月22日

6

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中职学校4件

5月22日

7

课件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每校限1件

5月22日

8

微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和教育部门的教师

每校限10件

4月28日

  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越秀实验校、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应用标杆校的教AI、用AI类别可报送2件,其他类别上述学校每校可多报送2件。凡未报送区直接送到市评奖的作品一律不参加区内评奖。

  教AI案例、用AI案例、创AI案例、护AI案例项目请参照《越秀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6年越秀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之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的通知》。微课项目请参照《越秀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6年越秀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微课作品项目评审的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个人荣誉奖

  活动按照不同组别和项目类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集体荣誉奖项

  依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报送作品、获奖作品数和获奖作品等级,设立“最佳组织奖”“积极参与奖”若干个。“最佳组织奖”“积极参与奖”颁授奖牌。

  以上奖项由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工会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制作成果集。

  六、作品资格审定

  (一)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二)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和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内容相同的作品不得同时报送以下项目:

  1.课件项目和微课项目;

  2.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项目和教AI案例、用AI案例项目;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项目和教AI案例、用AI案例项目;

  (四)严格遵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如在作品中出现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须标记“AI生成”。

  (五)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作者应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如发现已在往届活动或其他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活动获奖的作品,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七、AI案例和微课以外项目作品报送方式(以下两步均需完成)

  (一)网上报名。参赛者须登陆“广州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系列活动网站”(网址:https://gzcx.gzdjg.edu.cn/guanli/user/login),严格按照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将作品上报至本区对应的活动中。

  (二)以学校为单位,作品报送至区。包括:

  1.作品电子版材料:作品所有材料均需报送,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每个参赛作品放在该项目文件夹内,每个作品以“项目+序号+作品名+作者姓名”(如:课件-1-长方形的周长-张三)方式命名;

  2.作品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交。纸质版需手写签名、盖校章(系统下载打印签名);

  3.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填报“2026年越秀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盖章版及Excel电子版均需提交。

  以上所有材料(系统下载作品登记表的纸质盖章版)于5月22日前通过U盘报送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506460186@qq.com(主题命名为:XX学校2026年越秀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作品U盘及纸质材料盖章件(附件2)报送至越秀区教育信息中心创新融合部(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2号三楼)。

  

  附件:1.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

    2.2026年越秀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汇总表


  越秀区教育局越秀区教育工会

  2026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伍老师87614751、周老师83702479)


点击下载附件:越教字【2026】23号附件.zip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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