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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黄花岗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1-06 17:05:29 文章来源:黄花岗街 字体大小:【 A- A A+

黄花岗街道机关内设机构如下: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承担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和辖区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本街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机要、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本街所属各类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重要文稿的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统筹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绩效管理等工作,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请休假提出意见。负责社区教育、文化、体育、老干部、群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港澳台侨事务和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统筹各类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转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经济发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全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汇总分析全街经济发展情况,对全街经济发展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检查全街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有关工作,支持和促进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做好辖区企业、商会的沟通、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参与实施统计调查、基本单位调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涉及辖区的全市性、全区性重点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落实对口支援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深化辖区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牵头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落实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住房保障、残联、科普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双拥、优抚优待、红十字会等工作。协调推进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统筹街道法治工作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2345政府服务热线)。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出租屋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禁毒、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邪教防范等工作。协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劳动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统筹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和工作场所建设。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垃圾分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等工作,按权限依法组织实施土地收储及集体土地征收相关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河长制”“林长制”具体工作。开展内街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等工作。督促辖区机团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综合协调辖区公共环境卫生、除害防病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和整合各类行政资源和专业资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对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交通管理、房屋管理、市政市容、园林绿化、河道、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涉及专业管理类事务,督促和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辖区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全面统筹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履行辖区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森林防火、消防工作、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负责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对接,各类应急事件的信息上报,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接受上级应急指令调动。负责本街道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街道纪工委、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日常工作及其他纪检监察有关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统筹协调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行使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或依法委托以及按程序下放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执法工作。对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依托综合指挥平台组织协调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行动。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黄花岗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如下:

(一)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街道党群服务(公共服务 )阵地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办理街道承接的党群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协助开展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协助指导社区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受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残联等服务事项(含窗口咨询收件、受理、催办、出件等)。负责社区服务事务性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各种便民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社区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和优抚对象等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协助指导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承担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街道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承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做好社区综合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辖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和辖内文物保护工作,协同做好辖内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的建设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综合事务中心。承担辖区出租屋日常巡查等工作,协助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开展流动人员公共服务工作。提供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受委托办理辖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动人员居住登记、有关税收征管相关工作。指导各社区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综治中心具体事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街道机关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收集掌握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库;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收集和听取退役军人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开展走访慰问退役军人活动;办理退役军人信访接待事项;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状况,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接待处理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协调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解决合理访求,适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为社会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提供支持;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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