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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简介

    发布来源:区委宣传部 字体大小:【 A- A A+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决定,提出区落实执行市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事业建设规划和区委有关决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协助区委做好区委中心组和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服务和管理工作;会同纪检、组织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宣传阵地、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协调全区的新闻报道工作,指导、管理区新闻信息中心的工作。
        (四)计划和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联系区的文化工作,对区文化局、区文联及有关社会团体的业务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归口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并总结推广区街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经验;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指导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企业文化协会的工作。
        (六)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措施、对策;组织、部署、协调全区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定的贯彻落实。
        (七)指导和协调、组织我区对海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区内社会文化市场的治理。
        (十)协助中共越秀区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布置、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机关和基层的服务工作;负责草拟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机关文书、信息、督办、信访、人事、机构编制、保密、档案、财务、财产、会务、后勤等政务性和事务性工作;管理监督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协助部领导协调其他科室及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

        (二)宣传科
        组织、协调党的方针、政策、中心任务和区委中心工作宣传、国际国内的形势宣传以及党和国家、省、市、区重大政治和经济活动社会宣传;负责全区基层思想教育工作的部署和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负责党的文艺方针的宣传贯彻,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建设和文化市场及文化产业的建设和管理,结合重大节庆日及上级布置,组织、策划和协调全区性、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网络宣传信息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网上信息的监控、管理;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全民国防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征兵工作宣传,指导区国防教育基地工作,承办区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三) 理论科
        负责加强和改进区宣传思想工作的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制区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件;调查总结区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负责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骨干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基层理论学习骨干培训,深入基层开展理论教育辅导;会同区委组织部指导全区基层党校建设,协助编写党员教育材料,协同纪检、组织等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区委制定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做好学习安排及学习情况综合汇报,做好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指导个体劳协开展个体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每年全区宣传干部的岗位培训和有关学习培训;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区属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 

        (四)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区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的规划、部署和要求,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全区各街道、部门、单位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信息收集反馈,编辑工作简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计划生育、科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新闻科
        组织、协调全区新闻报道工作,协调中央、省、市新闻单位对我区舆论宣传导向工作;协调、配合和处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中新闻舆论监督相关事务,依据有关规定,管理和引导新闻采编和发布;健全和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承办区新闻发言人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承办上级新闻宣传和新闻管理部门、对外宣传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的网络新闻信息;协助部领导协调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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