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向困难群众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3.68亿元

发布日期:2020-06-16 16:21:19 文章来源:2020-06-16 广州日报 字体大小:【 A- A A+

记者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今年4月份,广东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21个地级以上市均达到发放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截至6月9日,全省4月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共计发放价格补贴36772.86万元,受益人数229.14万人,其中“提标扩围”新增纳入保障范围32662人,新增发放补贴25311.09万元。


据了解,根据有关要求,广东省各地市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1倍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同时,在原保障对象范围(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截至6月9日,全省4月价格临时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共计发放价格补贴36772.86万元,受益人数229.14万人,其中“提标扩围”新增纳入保障范围32662人,新增发放补贴25311.09万元(含“提标”“扩围”补贴)。今年以来,全省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114769.02万元,发放869.65万人次,有效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


浏览次数:-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您是第 - 位访问者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联系方式

主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越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01040001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49652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038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