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4-05-13 13:23:04 文章来源:越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A- A A+ 】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
2.补贴标准是多少钱?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补贴条件是什么,补贴对象是?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到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方式可在该网址查看: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TE44010445536525X05442111731009
4.补贴申请流程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申请流程介绍:https://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9461518.html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搜索“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申请。
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guide/TE44010445536525X05442111731002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2)线下申请: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所属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5.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6.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