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职工医保住院安胎不用起付线

发布日期:2026-07-06 10:33:31 文章来源:广州医保、南方网 字体大小:【 A- A A+

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再升级

为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州市参保人生育权益,自2026年7月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晚期先兆流产、宫颈功能不全、先兆早产等需要进行安胎治疗,以及因胎位异常接受外倒转术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产前生育医疗费用”),凡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需负担。

此次待遇升级,聚焦三大惠民亮点。

一是目录内费用支付更优

在合规支付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不再区分甲、乙类,统一按甲类支付;对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费用,个人无需先行自付,直接纳入报销范围。

二是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不再执行职工医保原有的住院起付线(原标准为一级25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参保人入院即享保障,零门槛起步。

三是报销比例达到100%

在零起付的基础上,符合规定的产前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参保人个人自付部分为零。

此次政策调整,将切实降低参保职工产前就医的住院费用负担,进一步织密生育医疗保障网,以实际行动支持广州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家庭感受到广州医保的温度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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