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证照片要求
发布日期:2021-12-16 14:45:59 文章来源:越秀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A- A A+ 】
结婚证: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宽5.3cm×高3.5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
离婚证:双方当事人提供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