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引进单位缴1个月社保可入户广州

发布日期:2020-12-28 15:29:45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大小:【 A- A A+

12月25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发布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24日起,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的入户社保年限要求,从现行的6个月社保要求放宽至1个月。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毕业院校为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的社保要求,均为在引进单位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即可。而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的引进人才入户的社保要求条件不变,仍为在引进单位参加6个月的社会保险。


近年来,广州市不断加大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进了大批优秀人才。2018年修订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明确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广州,同时放宽了年龄限制,本科和中级职称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硕士研究生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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